因于市民的反对,浙江宁波市决定,镇海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做科学论证,保证坚决不上PX项目。但在此之前,项目拆迁安置早就动手了,政府已经砸下64亿元,推动相关“前期准备”。现在“前期工作停止推进”不打紧,前期投入的64亿元巨资可就有点玄了。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项目环评必须通过,项目规划才能获得批准,然后才能开工建设。而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报告草案在送审前必须“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虽然法律并没有赋予公众一票否决的权利,但政治现实已经表明,公众意见相当关键。如果工作做不通,项目就泡汤了。前期投入64亿元,岂不是打了水漂?
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重启核电站审批,但明确“十二五”期间不在内地安排核电建设。湖北有咸宁、松滋两个核电站“筹建待批”,另有浠水核电站正在“筹划”,3座核电站前期已经投入近百亿元,但随着国家政策明确,这些项目成了“烂尾楼”。据说,全国有25个类似“筹建待批”核电项目,积压与闲置的资金与资源之巨可想而知。
项目没拿到政府“准生证”,意味着巨大的法律与政治风险,这些风险又等于巨大的经济风险,也就是说,前期投入很有可能扔进水里没响声。在这种情况下,国外投资者绝对不会贸然投入所谓“前期工作”,情绪一冲动就花钱移民迁拆、平地建房,招员工,买机器。我们很难想像,美国西屋、法国阿尔斯通会拎着用麻袋装的美元,来参与中国各地核电站的“前期工作”。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一定是跨国公司的高管们集体中邪了。
在很多地方与很多领域,在政府批准前投资“前期工作”,已经是一种抓机遇、抢时间、缩工期的基本工作思路与方法。如果是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它叫“前期准备”或“前期工作”;如果是民营资本投资,它叫“先建后批”或“边建边办手续”。
为什么要这么干?政府中意的项目,同级审批自然不在话下,就是要上级职能部门审批,也总有办法搞掂。况且很多“前期准备”本来就是上级授意,比如所有“筹建待批”的核电站都有国家发改委的所谓“路条”,即“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即使用地违规或者环评通不过,几亿几十亿资金已经先期投下去了,上级不批也得批,所谓“前期准备”就是拉审批下水。
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治表现,它使法律、必要的行政审批都形同虚设,反正生米煮成熟饭。但什邡钼铜、镇海PX等项目下马,昭示着一种新的政治现实的到来。政府可以包批,现在民意却呈现出巨大不确定性,这是政治风险。像核电站这样的东西,环顾世界,现在技术可靠性风险和民意反核风险都在加大,中国不可能例外。
看来,不能再放任“前期准备”,拿人民的血汗钱打水漂了,必须对其政治与经济风险进行控制。所有“先建后批”实际上都是违法的,控制“前期准备”的风险,最优办法就是停止违法。各种“前期准备”要停止,各种发改委式“路条”要废止,对于造成项目“烂尾楼”的责任机关、责任人应当进行问责。有人会说,当初是领导集体或上级研究拍板的。难道集体拍板、上级拍板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