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欧盟高等法院作出最终裁定,认为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案件中,个别法律条款适用不当,欠缺公正,判定奥康胜诉。
这也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赢得的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最终胜利。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龚红柳用“锦上添花”来形容欧盟高等法院的最终裁定。如果说此前中国政府将欧盟诉诸世贸组织是在国际平台上解决问题,那么,奥康在欧盟内部提起的诉讼就是在“主动”寻求司法救济。
“这是两线作战的双保险策略。”龚红柳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的诉讼行为与国家行为不同,后者要基于“整个产业的发展”进行战略考虑。
反倾销“大棒”挥向中国鞋企
1995年至2005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次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正式向欧盟初级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4家企业跟进。
此后,中国商务部曾两度在媒体上表态,尊重并支持国内部分鞋企就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上诉至欧盟法院,并将在公共服务和信息方面向企业提供帮助。
一审官司耗时4年,中国鞋企3次应诉、抗辩。奥康的代理律师蒲凌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个是法规法条的解读问题。在这起反倾销应诉案件中,我们认为,欧盟初级法院的判决对相关的法规解读有误,存在法律疑点,所以接着上诉抗辩。”
2008年10月,当反倾销征税期满后,欧盟再次发起“日落复审”(即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时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这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记者注),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
龚红柳认为,“欧盟的上述‘日落复审’裁决显然突破了中国容忍的极限。”
2010年2月4日,中国把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诉诸世贸组织。在龚红柳看来,这么做的意义,似乎并不限于为中国皮鞋业进军欧盟市场平路清障,这是“中国对于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法的体制性挑战”,目的在于“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
同时,欧盟对华(输欧)皮鞋实施的持续性反倾销措施,中国也投入了极大关注。争议者不仅有最近的“日落复审”裁决,更追溯至此前的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求全面覆盖涉案反倾销调查的后果影响。这也是中国首次就其他成员的反倾销复审措施诉至世贸组织。
尽管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这场“立法本身之诉”,但“民间”的努力并未因此见效。
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认为,奥康等5家中国企业提交的证据不充分,驳回诉讼请求,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6年诉讼终获胜
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努力还在继续。
2010年5月18日,世贸组织正式设立专家组,以调查并裁决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同年5月,其余4家鞋企宣布放弃上诉,奥康开始了“孤军奋战”的征程。
“初审败诉后律师告知我们,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到欧盟高等法院。奥康还是希望去争取,既然迈出了第一步,如果还有机会,就要走到底。”奥康公司企业文化中心宣传部经理王海龙说。
不过,在世贸组织专家组的审理意见和欧盟高等法院都还没有结论的时候,欧盟就“主动”停止征收反倾销税。
2011年3月31日,欧盟宣布从4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高额反倾销税。
奥康的诉讼之旅并未因此止步。“这只是欧盟单方面从行政上取消了这个措施,奥康的司法程序并没有完成。司法程序一旦有结果,如果奥康胜诉,就能解决整个反倾销的法律方面的问题。”王海龙表示,“找到赢得反倾销抗辩的法律依据,无论是对于奥康还是整个行业在外的发展,都是很好的势头。”
2011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的专家组报告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对华皮鞋反倾销原审调查中适用该条款是错误的。
“世贸组织的裁定动摇了欧盟皮鞋反倾销措施的根本。”龚红柳认为,虽然国际诉讼的结果在理论上不能直接适用于国内判决中,但从“政治上”或者说从实际上,还是会影响国内法院的判决。
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支持了奥康的诉讼请求,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的判决无效。
按照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欧盟委员会将赔偿奥康上诉欧盟初级法院和欧盟高等法院的诉讼费,合人民币500余万元。另外,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获得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此次判决或可成为有约束力的判例
“奥康此次胜诉,不但使之前欧盟委员会针对中国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失效,更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蒲凌尘认为,这对中国鞋企国际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龚红柳认为,中国政府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确认了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这为中国在日趋激化的中欧‘贸易战’中赢得了更多主动。”而欧盟高等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则是“锦上添花”之举。
“这将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判例参考。”龚红柳说。
“这几年,类似的国际贸易官司很常见。现在中国企业应对这种反倾销案件,应诉率和胜诉率都已经高了不少。”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熟悉西方国家关于倾销的法律法规,善于利用人家的规则。而且要坚持打持久战,坚持到有利于自己的时候,就是胜利了。”
“奥康就是一个示范。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这种贸易纠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应该一打就跑。”蒲凌尘告诉记者。
“这是中国鞋企在国际化的过程中,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很多企业不知道该怎么应对,都保持了回避的态度。刚开始,我们也很不熟悉欧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王海龙告诉记者,“经过这么多年的抗辩、学习,奥康现在很有信心应对未来更多的国际贸易纠纷。”
王海龙表示,奥康将把应诉的过程做一个梳理,为更多中国企业未来应对反倾销案件提供借鉴。
本报记者 李丽 实习生 陈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