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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专车招商途经武汉,被城管异地寄送“告知函”

跨省追查“车窗抛物”公务车始末

本报记者 骆沙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1月30日   06 版)

    CFP供图

    11月26日上午,武汉市城管局接到了一笔跨省汇款。这笔汇款金额为50元,汇款单位是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当天下午4时许,武汉市城管局“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专班”叶姓负责人在一场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10月22日,一辆车牌号为‘豫’开头的河南车辆在武昌小东门路段行驶。有市民拍摄到这辆车车内的乘客向窗外抛掷烟头的视频。”

    11月中旬,武汉市城管局收到市民发来的这段举报视频。视频是用录像机拍摄的,全长1分钟左右。“具体举报日期我记不清了,应该是11月16日之后。”叶姓负责人回忆道。

    “视频清晰显示,坐在司机后面座位的乘客从车内扔出了一个烟头,时间是10月22日下午四点二十几分。”据曾经查看过视频的王姓媒体人介绍,这段视频还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违章车辆的车牌号为:G-KJ278。武汉市交管部门查询后,最终将抛物车辆锁定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一辆公务用车。

    11月19日下午,武汉市城管局在确认举报属实后,联系涉事车辆所属单位通报此事,并向该单位寄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在7天内到武汉接受处罚。

    11月20日上午,河南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办公室葛姓负责人在多家媒体上看到了相关报道。“第一反应是把这些情况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明。随后,我们又联系武汉市城管局确认情况。这辆公务车确实是我们单位的。当天下午,财政局召开了全体会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当天中午,凤泉区财政局向武汉城管局发出了名为“凤泉区财政局认真对待网上报道事件”的回函,向武汉市城管局确认了其发布信息属实。回函全文300余字。回函中解释道:虽尚未收到武汉寄发的“告知函”,但仍认真对待,及时处理。经落实,凤泉区财政局豫GKJ278公务车于2012年10月22日因联系招商项目途经武汉时,车内一职工向外扔出烟头,被市民抓拍,情况属实。

    当天下午的会议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财政局上下共30多人参会。“主要对当事人提出了严肃批评,也是为了引起所有人的警戒。会议内容包括道德、文明卫生教育。这次会议并没有过多提及公务车使用问题,因为这方面已经出台过很多制度和文件了。”葛姓负责人说。    

    此次事件首次进入媒体视线是在11月19日。当天,正值武汉市城管局针对车窗抛物处罚措施实施满一个月。下午两点半左右,城管局召开发布会,回顾一个月来的工作进展。出席发布会的媒体人,都得到了一份新闻通告,其中提到这次“跨省追责”违章车辆的情况。

    “通稿中对这部分内容的表述仅有一句话:‘针对跨省违章车寄出一张通告函’,但没有提及车辆所属单位、车型及车主联系方式等信息。”一位参与了当天发布会的知情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根据武汉市城管局最初提供的这些资料,我们不能确定车辆信息,还猜测会不会是套牌车。11月19日下午,和凤泉区财政局联系后,他们也表示不能确定,但承认单位内确实有一辆牌照、型号、颜色都相符的公务车。”王姓媒体人表示。

    据葛姓负责人回忆,“当时,我有事外出,没在办公室,所以第一次在电话中与武汉方面沟通的是一位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并不掌握单位车辆的具体情况,也没向对方解释清楚。”

    “这辆公务车的目的地我不清楚。对于此次外出详情,凤泉区财政局方面没有过多介绍,毕竟牵涉内部工作,可能他们不便透露。”王姓媒体人说。

    “这次‘车窗抛物’专项整改,主要是想将武汉市变得更干净。每年清除这些外抛垃圾,环卫工人的工作压力和安全威胁都很大。只要群众送来的举报视频属实,我们都会奖励举报人100元。”叶姓负责人解释此次整改目的。

    据了解,武汉市城管局自10月18日起实行“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制以来,共收到400多份音像举报资料,其中有效举报为86件,私家车约占2/3,另外,还有企事业单位车辆、出租车以及公务车。武汉市城管局已分批向违规车主寄发《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其中包括这辆“外省籍”公务车辆。

    违章车辆中是否存在当地公务用车?叶姓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市民举报的车辆中,仅有这一辆外省公务车,其余均为私家车。”

    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跨省追责主要是为提醒车主,“车窗抛物”属违规行为。按照武汉市出台的“车窗抛物”处罚相关条例,如果车主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城管局接受处罚,城管局将在媒体上曝光车牌号及所在单位。

    对于凤泉区财政局积极上缴罚款,叶姓负责人表示:“我们的目的不是罚款,但他们的回应值得肯定。专项行动还会继续。”11月22日,“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也发布信息称:“这几天,大家对外省车辆抛物的新闻非常关注,涉事单位高度重视……我们对该局的积极配合和真诚态度表示敬意和感谢。”

    据王姓媒体人介绍,起初曾有人建议凤泉区财政局方面亲自上门缴纳罚款。“但是他们表示,这样花费成本太高,所以希望武汉方面提供一个汇款账号。武汉城管局是第一次跨省追责违规车辆,并没有专项账号。最终,凤泉区财政局通过邮政汇款缴纳罚金,收款人写的是武汉市城管局一位金姓工作人员。”

    对于“较真儿”于跨省缴纳罚款,葛姓负责人的解释是:“尽管跨省追责主要目的不是处罚,但我们还是希望能积极配合其工作。武汉城管局付出了劳动,我们应该遵守规则,尊重劳动成果。交上罚款,能自我惩戒,也体现一种诚信吧。”

    谈及违规当事人具体身份,葛姓负责人表示,“就是一名普通职工,当时坐在驾驶员后面的位置。我们单位和当事人都认识到错误了,对这名职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也会继续积极回应武汉方面的处罚。但当事人的身份暂时不会公开。他这段时间压力很大,如果继续追问个人信息,他的负担会更重。”

    对此,媒体评论员翟春阳认为,公务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关乎政府形象,应格外注重自身言行。“两家单位高效、谦虚、认真的态度值得肯定。如果所有公务车、公务员都能有错就改、敢于担责,一定可以改变人们对其的‘特权’印象。我们需要更多‘较真儿’的执法者和谦虚的受罚者。公权力唯有时刻处于监督之下,才能按规矩运行。”他说。

    他还指出,截至目前,武汉市车窗抛物举报奖励专班共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427件,无一例本土公车。“最能证明武汉城管严格执法的,不是对外省、基层公务车辆的执法态度,而是对武汉当地、上级部门公务车辆的执法态度。目前,这个疑问还无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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