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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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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 走新型实用法科教育之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08日   04 版)

    新法学院楼

    老法学院楼

    现用老法学院大楼

    2012年5月21日,21岁的何瞻来到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的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1级的学生,他将在这里接受高度专业化的法律事务实训,通过在实践中接触到的丰富案例,将课堂所学运用到实践中去。

    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像何瞻这样的法科学子,在学院接受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也接受着高端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学习。这种专业知识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模式是该院十年探索出的新型实用法科教育之路。

    今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迎来建院10周年的盛大庆典。一所以“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为校训的大学,一个以“正谊明道”为院训的学院,历经十载薪火相传、十载春华秋实,不断奋进,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为中华民族的法科教育精心编织着梦想。

    年长而年轻的法科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纪初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南洋公学于1901年举办政治特班,由蔡元培先生主持,在当时,科举制度还没有废除,为了给处于大变革时代的中国社会培养具有现代学识的治国人才,特班“专教中西政治、文学、法律、道德诸学”,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行政纲要等课程,培养了著名的政治活动家黄炎培、邵力子和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法官徐谟等一批优秀人才。因此,在近代中国,上海交通大学是开启现代法学教育风气的高等学府之一,几乎所有研究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的论著都有所提及。

    1992年,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开设了法律专业,开启了法学专业教育的历史。进入新世纪之后,上海交通大学开始向综合性大学转型,2002年6月成立了法学院,标志着现代高等法学教育第一次被置于这所百年名校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2007年7月,廖凯原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为3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提供了发展的机遇。此后,学院采取跨越式发展计划,一步步迈上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学府之路。

    在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开办的“三三制”法律职业教育精品班被录入报告。几乎同时,有着全球影响力的QS世界大学排名“The 2012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 for Law lists”出炉,继清华大学之后,上海交通大学携手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入围法律科目的世界百强,国内仅上述四所大学的法律学科入围世界法学百强。上海交通大学原法学院一直奋力向进,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国际化成果上取得了业内认同。

    全面而专业的师资力量

    十载风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践行着自己一惯坚持的大学之道。

    全面而专业的师资力量是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院拥有专职教师57人,50人具有博士学位,32位拥有世界一流大学博士学位,41人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授20人,副教授21人,其中不乏教育部长江学者、上海市东方学者、曙光学者这样的名家。自由的学风、开放的氛围、新锐的朝气、深厚的学养,在凯原法学院跨越式的发展过程中,整个法学院教师为学院迈向世界一流法学院作出了重要贡献。

    把原本不同背景的老师凝聚在一起,发挥各自的力量与优势,首先在于建立以原有师资为核心的原则,充分依赖原有师资力量这个群体,给予其发挥作用的空间,让其走上上升的通道,如凯原青年学者的评选从2009年起开始兼顾院内的原有老师、凯原特聘教授在2010年也开始聘用院内的教授等。与此同时,学院的很多工作也都是在老师们发挥合力的情况下完成的。从目前上看,两股力量合力而为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一个学院的发展需要不同层面的教师队伍,因此,在坚持原有师资的基础上,引进师资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凯原法学院首先在全国,甚至国际范围内选择最优秀的适应学院发展的老师,并且让每位老师充分发挥其特长与作用。而在引进优秀的师资力量后,更为重要的是为其提供一个更高的平台,让外来师资认同这个事业平台。一旦形成这样的氛围,就能更加良性循环地为现有师资提供发展前景,因此在这两个方面结合下,凯原法学院的师资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水平。

    新型而特色的法科教育

    2008年,著名法学家季卫东辞别任教近20年的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走进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担任院长。他首次提出要在中国推行真正的法科职业教育,即“三三制法科特班”、法律实践教学与企业法务三个方面。

    首先,上海交大法律职业教育始于改革创新“三三制法科特班”,“三三制法科特班”是指法学本科教育在第3年结束后、从第4年开始分流,选拔少数优秀本科生,连续接受3年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最终获得硕士学位。在这样的基础上,引进外籍教员,直接用英语讲授比较法和外国法的课程,主要强调法科学子的国际视野,重点培养“涉外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第二,实践教学环节方面,主要表现为法律实践教学。学院成立了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与一批校外的法律实践教学基地联手合作,获得了上海市国家级校外实践基地殊荣;通过加强社会合作的方式,在司法的各个方面都设有自己的实习基地。通过教学与实习基地的设置,进一步强化法律技能的培训。与此同时,学院法科特班建立了校外导师制度,即学院学生同时拥有本院专业老师和校外实务专家作为导师,通过这样的双导师制度来加强法律实践训练。这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使得学院在高校法学院中呈现新的气象,进一步促进了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

    第三,在企业法务方面。一直以来,企业法务在一些法学院中是被忽视的,并没有纳入到法律职业教育。凯原法学院在较早的时候进行相应的企业法务讲座。从2009年起,学院企业法务开始体系化。2011年,学院成立全国第一个企业法务研究中心,加大了与全国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的联系。同时通过参与长三角企业法务等一系列峰会,把企业法务教学切入到实践当中去。

    艰巨而卓越的海外交流

    到2015年,中国法务市场将可能是完全对外开放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也将大举进入中国。基于这样一种考量,外国一流的法学院已经着手提前进入中国的法学教育市场。面对挑战,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从一开始就提出要建设“国际一流法学院”,以应对全球化、国际化的挑战,提高国际化水平。

    从国际标准来看,法学教育是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它是应用社会科学,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中,仅仅是从感悟到概念,课堂讲义是主要教学方式,职业技能培训这一块则严重不足,这是一个重要的缺陷,这样的缺陷在国际化中是致命的。所以,推动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就成为凯原法学院法科教育向前发展的重要方面。

    从2009年起,学院提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推动办学计划,并于2010年3月组织了一个访问美国的代表团,学院领导走访了包括耶鲁大学在内的9个著名法学院,签署了一系列的协议,这是学院国际化的一个开头。随后,学院也在和哈佛大学、伯克利大学、杜克大学等世界名校沟通接洽,考虑进一步的包括教师研究方面的合作交流。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学院对外交流氛围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变化。

    同时,学院开始从国外招收研究生,起初是硕士,今年已经有博士进入教学领域。这些国外研究生习惯了美国一流法学院的交流环境和行政服务,这对学院提出严峻的挑战。学院把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作为一种压力来提高国内的法学教育和行政,借此机会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以适应这样的变化。

    最后,学院实行开放式办学理念,通过把学生送出去的方法,一方面使学院学生能够迅速接触到世界最前沿的法学知识和方法,缩短学院赶超国际先进的时间;另一方面带动学院法学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变。

    学院领导坚信,通过海外交流可以有效地扩大学院接触面,更加重要的是使学院的国际交流实质化,产生实际的效果,让学生从中受益。同时,创造条件为学院优秀的学生走出国门、接受最好的教育提供条件,让学院学生在更高的平台上接受挑战,增强职业素养,提高实践能力。

    随着中国法律职业教育建设步伐的明显加快,应用型、实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也日益强化。为深度衔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个人才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由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启动,计划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旨在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毋庸置疑,从建院伊始就进行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尝试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其法律职业教育的理念已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形成燎原之势,法律职业教育也由此开始走向法学教育的舞台中,逐渐成为其标识和象征。

    “禅心剑气相思骨,并做樊南一寸灰”,此为近代变法先驱谭嗣同自谓之语。在学院10周年院庆之际,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以新型法科教育之路向社会展示出其求法之道:法学修炼之理性严谨,譬如禅心;道义之担当、求索之勇气、历练之勤勉,譬如剑气;从南洋之志到斯园之气、对天下兴替之守、对公平正义之望,譬如相思之骨!

    (张宇航 张舒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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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08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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