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消防官兵连续30多个小时的大搜救,12月9日晚10点,4名“驴友”在浙江衢州消防官兵的一路护送下,安全抵达山下并送往医院救治。
30小时的生死营救
4名被困的驴友均为衢州人。前一天,他们相约攀登衢州高峰的药王山水门尖,其中1人意外摔下,严重受伤。
当天下午4点多,警方接到报警。当地消防、公安等部门救援人员在当地村民带领下,向药王山进发。驴友们攀爬的水门尖海拔1451.8米,山陡路滑,“非常难走。走了半个多小时,前方就没有了路。”参加救援的民警说。曾在山上烧炭多年的村民罗荣福告诉参加救援的消防民警,接下去的山路废弃多年,沿途全是荆棘,还会经过几处陡壁,十分危险,一般人徒步到水门尖,至少要4个小时。
山上丛林密集,大部分路段只能拉着树枝弯腰攀爬或干脆滑下去,手机信号时断时续。已是半夜时分,被困人员的位置仍不明晰,现场指挥员命令携带的照明设备尽量少开几盏,节约用电。到晚上11点23分,救援人员再次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确认他们所处的位置在北纬28°45″2,东经118°56″56。位置明确,但茫茫大山,夜深黑黑,没有一条确切的路线。
行进了两个小时后,罗荣福说,被困人员可能就在周边的悬崖下,我们一起大声喊话。突然听到了被困人员的回应,声音很轻,但因为山上到处都是回音,仍然无法确认他们的确切位置。
此时,救援人员已连续行进了约10个小时,照明设备也只剩下两盏,随身携带的饼干每人只分到一两块,消防队员和向导商量后,决定现场休整,等天亮后继续搜寻。
深夜的山上,气温越来越低。参加救援的消防队员都是在训练时接到报警急赴现场,大部分人只穿了两件衣服,不停地搓手跺脚。实在挡不住睡意的,依偎在一起,围着火堆和衣而卧。
早上6点32分,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村民罗荣福根据自己的分析,带领救援人员再次沿水门尖攀登。
8点26分,终于找到了4名被困人员。受伤的驴友被困在一个干枯的瀑布下,动弹不得。消防队员系好救援绳,指挥员邵杨慧和一名队员带上食品和药品绳降下去。
受伤的驴友姓姚,脚踝受伤。原来,前一天下午,4名驴友准备天黑前返回营地,但绳降到干枯瀑布第二极时,发现再也下不去了。姚姓驴友在寻找新的前进方向时,不慎摔落悬崖。
上午10点35分,救援人员将受伤驴友用担架抬到一处相对平整的乱石堆后,面对8米高、近90度的悬崖,又饿又困的救援人员人手不够,只得暂停,研究新的救援方案。中午11点多,第二批救援队员柯山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消防队员赶到了现场,经过种种努力,队员将伤者抱在身上,一起被缓缓拉上悬崖。
因为要抬着担架下山,两名向导在前面用柴刀劈出了一条山路,艰难地将受伤人员往山下转移。下午3点多,大批民警陆续和消防队员会合,轮流抬着被困人员下山。经过30个小时的彻夜救援,直到9日晚10点多,4名被困驴友才被安全送到山下,受伤驴友也被送往医院。
此次驴友被困救援,衢州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了衢江、特勤、柯城3个消防中队,50多名消防战士前往搜救。同时,当地还先后组织了民警、村民等100多人进行搜救。
不走寻常路,找不到来时路
据温州消防部门统计,近两年,温州消防参与的营救被困驴友救援就有36起,这其中还不含公安、森林等部门的救援。据悉,温州消防部门为了针对这一特殊的救援,下属各个救援中队为此都专门配备了多功能担架、攀岩绳索等山岳救援设备,山林覆盖率较广的文成县消防大队还因此成立了一支专业山岳救援突击队,以备紧急突发救援。
消防部门综合分析,驴友探险被困一是对当地地形不熟悉,准备不充足,盲目登山后,结果迷路遇险;二是没有及时掌握当地天气,探险过程中遇到暴雨后被困;还有的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探险中遇到险情不够冷静,在慌乱中迷失方向。
记者了解,目前国内不少“驴友”组织户外活动,一般是先通过网络发帖召集,然后“驴友”自发报名组团前行,由于组团的随机性,导致选择队友、装备配备、信息登记、路线确定等准备更缺乏专业的指导,也进一步增加了“驴行”的风险。
不走寻常路,找不到来时路,大多驴友最为一致的做法是:拨打110或119电话求救。生命无价,为了搜救冒险者的生命,每次“驴友”遇险,不论公安、消防还是其他的政府部门、民间救援组织,都会积极参与到救援工作中。
记者注意到,驴友遇险后,往往都要动用公共资源实施救援。也因此,几乎是每次遇险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在对遇险驴友担心的同时,都会引发一场“驴友遇险,谁为救援埋单”、“救援是否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争议。
救援费用谁埋单
温州消防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救援工作中有些成本是无形的,根本无法统计出某次的救援到底需要支出多少成本。“这些时间、人力到底值多少钱,很难有个统计的数字。”
律师孙勤认为,救援是政府的职责,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所应该履行的义务,费用当然该由政府部门承担。但如果户外运动中被救援者属于“违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这与收取救援费用不能混为一谈。”
“从法律层面上讲,民间救援力量在参与救援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被救援者可以不承担。”孙勤说,因为救援活动不是商业行为,民间救援者在参与救援活动时,应该能预见到救援成本的问题,他所行使的是自愿行为。但是,从道德上讲,被救援者也可以选择支付救援者一些成本费用。
市民王世清认为,在百姓生命遭遇威胁时,政府的确需要伸出援手,但对于驴友救援,是否可以建立健全可收费的社会化专业救援队伍。“公共资源毕竟有限,这种做法可以对随意浪费社会资源的驴友起到较好的惩戒作用,促使其‘三思而后行’。”
记者了解,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方式,登山、探险在国外并不鲜见。在国外,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也会立即出动救援队全力搜救,但当事人被救出后,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随着探险旅行成为时尚,遇险和救援的情形肯定会增多,不少网友提出,除了提醒驴友提高避险能力外,对违规的户外运动,一定要有所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
本报记者 董碧水 通讯员 郑时华 余根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