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刘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通报,3名冒充《中国法制监督报》、中国企业新闻网和《内蒙古商报》的假记者以媒体曝光为由敲诈勒索,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4年6个月,各处罚金两万元。
据了解,201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反映自称《中国法制监督报》记者的常某、中国企业新闻网内蒙古频道记者的王某、《内蒙古商报》记者的母某3人,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刘胡梁露天煤矿进行采访,并撰写了与事实不符的调查报告。经查,《中国法制监督报》系非法报纸,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人员均无新闻记者证,《内蒙古商报》虽是正规报纸,但母某无新闻记者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随后,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机关将这3名假记者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