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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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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飘上“云端” 保护刻不容缓

——关注网络信息保护专题报道之一

本报记者 王怡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12月24日   08 版)

    “我们找个人比公安局快多了。”北京几家非法调查咨询类公司今年被警方查获前,曾“底气十足”地对外宣称,他们可通过网络提供被查询人的QQ聊天记录、电子邮箱、房产等个人信息。

    网络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这已不是什么秘密。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强势普及和“云”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已处于无处可藏的境地。频发的通过网络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案件,也逐渐呈现出“大数据”、“大范围”等特点。

    “云计算时代的大数据如同一把双刃剑,社会因大数据使用而获益匪浅,但个人隐私也无处遁形。”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说,近年来发生的谷歌泄露个人隐私事件、盛大云数据丢失事件、2011年韩国三大门户网站之一的Nate和社交网络“赛我网”遭到黑客攻击,致使3500万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等,都严重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当前,按照网民规模,我国可以称得上“互联网大国”,而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速度十分惊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0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3.88亿,在整体网民中的比例为72.2%,首次超越台式电脑网民数,成为我国网民的第一大上网终端。

    2012年11月发布的《中国手机网民上网行为研究报告》则显示,72.2%的手机网民每天至少通过手机上网一次,近六成手机网民每天使用手机上网多次。

    伴随着云时代带来的更加便捷、丰富的网络生活,个人信息也随时随地毫无防备地漫布“云端”,如何构建一道道安全防护的“防火墙”,确保这些信息不被窃取泄露,是当下互联网监管的最大课题之一。

    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当前,网民尤其对在云时代中立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呼声越来越高。“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没有制定,既缺乏全面系统的规定,又缺乏保护机制和执法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这被视为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一步。

    “权利和义务,各方面都必须意识到这两者的平衡,才能真正保护好个人隐私。”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宋建武教授认为,除了立法保护,一方面,各类为网民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运营商,要在获取商业利润的时候,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另一方面,网民在享受网络便捷服务时,也要形成保护个人信息意识,谨慎提交相关材料。

    对网络运营商,尤其是迅猛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电信运营商来说,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重要课题。

    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为例,2011年11月,中国移动成立了信息安全管理与运行中心,负责不良信息治理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2012年9月,中国移动(洛阳)信息安全运营中心正式启用,目前已配备360名专业人员。该中心启用以来,日均处理不良信息约59万件。

    此外,我国网民保护个人信息意识的薄弱,也是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之一。研究表明,在我国网民的学历构成上,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网民是主体。这部分网民在上网时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中国手机网民上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中,初中学历网民占37.5%,高中学历31.7%;与整体网民在学历上的分布相似,手机网民在低学历水平上的用户比例还略高:初中学历的手机网民占比36.9%,高中学历的手机网民占比32.3%。

    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共同完成的《网民安全上网调研报告(2012)》认为,网民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的防范意识总体较弱,青少年网民和低学历网民面对各类安全上网问题时属于弱势群体,56.7%的网民希望进一步提高安全上网意识。

    “这已经成为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李欲晓说,“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全社会日益成为一个整体,我们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所做的努力不仅是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保护,更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保护。”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

本报记者 王怡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24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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