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召开
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等,任命郭声琨为公安部部长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农业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孟建柱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任命郭声琨为公安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1号、72号、73号、74号、75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常委会认真总结网络发展和管理的实践经验,分析国外网络立法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作出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重点解决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电子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有关方面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抓紧制定和修改相关配套法规,确保决定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霍小光 崔清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在京召开,会期约两周。
根据决定建议的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会议还将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会议议程草案。议事规则还规定,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十一届全国人大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13年1月选出。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已经依法选举产生。
据了解,其他选举单位的选举工作即将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