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刘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公布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其中非法出版物案件3起,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案件3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1起,非法报刊及印刷品案件两起,假记者案件1起。
十大案件包括:新疆和田“12·26”特大非法出版物案、河南郑州“4·09”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广东顺德“11·24”非法复制光盘案、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江苏扬州“2·03”双倍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江苏南京“4·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河北石家庄“5·31”医疗广告类非法印刷品案、湖南郴州非法出版《中国观察》杂志案、内蒙古呼和浩特“11·08”假记者案。
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刘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公布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涉及打击非法出版物和集中整治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信息两大专项行动,显示出我国在查处制售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行为,查办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和网上侵权盗版行为,整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和非法报刊网站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包括:
4508万件——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508.8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3635.7万件,占80%。
1.5万起——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1.5万余起,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1685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4692起。
370万条——全年共清理境内网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370多万条。
9次——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全年共组织9次督查行动,下发通报80余份,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14年——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中,查获淫秽出版物3万余册,其他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主犯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万元。
545张——2012年9月6日,广西贺州市一音像店店主刘某某因销售侵权盗版光盘545张被依法逮捕,现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侵权盗版作品500张(份)以上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148人——北京“MM公寓”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发帖数达800余万条,已抓获涉案人员2148人,其中达到刑事处罚标准530人。
21条——江苏南京(广东广州、山东烟台)“6·04”批销盗版光盘案中,涉及光盘生产线20条,母盘生产线1条,查缴盗版光盘60万余张。
5.5万个——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群众举报、咨询电话5.5万个,网络举报4.5万条。
2900万件——2012年4月24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举行2012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非法出版物2900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