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民政部下发《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力量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吸取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教训,积极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迅速行动,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从1月上旬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一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行动。民政部门要抽调人员,同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民政部门监管范围;对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对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充分利用排查机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孤儿救助保护网络,从根本上解决个人和民办机构非法收留孤儿的问题。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督导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点迅速开展一次专项预防教育和安全检查,全面部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排查各项安全指标,杜绝隐患,不留死角,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