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村民陶余富早早赶到大足区宏声文化广场,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宣传活动。与自发前来的近千名城乡居民一样,陶余富就是想全面了解这个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早一刻领到自己的社保卡。
当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元春宣布,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完成,全市40个区县实现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三统一。至此,重庆市也成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省)级统筹的地区。
一年前,重庆市医保中心主任胡京接到一件医保投诉案。两个不同区县的病人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病房住院就医,但医保报销比例却标准不一,待遇差异甚大。“同是居民,为何不能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报销比例低的患者四处上访讨要说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又派工作组深入全市40个区县调研,问题浮出水面。2009年开始,重庆市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形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然而,这项制度实施由各区县单独统筹管理,导致参保和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就医管理等政策规定各不相同,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就有31个标准。加之重庆是大都市带大农村,各统筹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医疗服务资源和水平差异较大,参保政策和经办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信息系统也不统一。由此导致看一种病,各区县之间的报销水平却不一样。比如,有些区县的住院报销封顶线一档、二档分别为每人每年5万元、8万元,而有的区县的住院报销封顶线达10多万元。
为解决这一问题,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对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时间要求。
2011年10月,重庆加大力度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2012年5月21日实现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也于12月8日实现市级统筹。在该市参保政策、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全部统一的情况下,3200多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40个区县就医全部实时结算。大足区三驱镇居民陈佑菊高兴地说:“今后到主城就医不用再垫钱了,再也不用抱着一堆住院票单一趟趟跑了!”
大足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参保人只要一参保,信息就会输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这一系统是全市联网的。参保人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或药房看病、住院、购药,拿社保卡就可实现实时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先垫付治疗费,再回户籍所在地卫生院报账。
陈元春认为,“统一参保政策和待遇标准,更加体现公平。市级统筹后,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分别执行统一的参保缴费政策和待遇标准。统一就医管理,看病更加便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执行相同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实行统一的就医管理办法。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在参保所在区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这将给工作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参保人员带来很大便利。统一信息管理,报销更加方便。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使用现行市级统筹区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使用统一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两个系统均实行全市联网,连接到所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门诊、住院和购药时全部使用统一卡(证),在全市范围内看病就医实现实时刷卡结算。”
本报记者 朱丽亚 通讯员 李为民 侯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