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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4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房妹”之父屡遭举报为何至今才被刑拘

本报记者 潘志贤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14日   08 版)

    2013年1月11日,河南郑州“兰亭名苑”小区。CFP供图

    朱慧卿/CFP

    郑州“房妹”事件成为岁末年初的舆论热点。1月4日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的郑州“房妹”案主角翟振锋6日已被刑事拘留。据调查,“房妹”全家拥有多达29套房产,更让人吃惊的是,一家四口都是“双户口”。

    其实,早在此前,“房妹”之父翟振锋已被举报多次,纪检部门也曾多次立案查处,他受到的最严厉的处分是“开除党籍、行政撤职”,但最终都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为什么翟振锋屡遭举报却能逍遥法外?因为他经营多年有复杂的关系,区里、市里、省里甚至北京都有人,有人保他。”一名举报者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称,翟振锋背后有保护伞。

    企业改制中涉嫌造成公有资产流失被举报多年

    郑州市长城宾馆的100多名职工,从2000年便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曾300多次上访“告状”。他们告的主角之一便是翟振锋。

    据一位熟悉翟振锋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生于1963年的翟振锋,早年部队转业后在家乡郑州市下辖的新密市公安系统任职。当时在新密曾开办造纸厂,但因经营不善,企业没有做大。1995年,翟振锋调任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乡政府任主要领导。1998年年初,因与乡政府其他领导长期不和,翟调离齐礼闫乡,任二七区计经委主任。

    长城宾馆的100多名职工称,时任郑州市二七区计经委主任的翟振峰利用职权,借企业改制之机将原归二七区集体工业联社所有的长城宾馆和二七区原工业局办公大楼先后给了私企老板杨新安,使近亿元公有资产流失。

    长城宾馆建于1985年,是由二七区原工业局、区集体工业联社投资,1988年3月建成开业,产权属区集体工业联社所有,工业局撤销后由二七区计经委代管,1998年经评估宾馆总资产1510万元。

    长城宾馆的100多名职工称,1998年4月,时任计经委主任的翟振锋等和郑州市联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新安暗中勾结,打着改制的旗号,对长城宾馆以竞标形式实行“委托经营”,竞标标底为150万元,即谁出150万元便可获得长城宾馆的经营权和股权,区属企业单位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以参与竞标。

    “但事实上,这是翟振锋和杨新安一起制造的一场骗局。基层厂长们说,竞标没有搞,连会议都没召开,翟和杨私下商定把宾馆给杨,所谓招标,就是个幌子。”长城宾馆原党支部书记曹爱娟说。

    曹爱娟和长城宾馆原会计徐金梅、副总经理刘璇宇等人称,翟振锋在区纪委调查时却说没人投标,竞标失败,可他提供不出竞标失败的任何依据。1998年6月,翟振峰直接签发文件任命杨新安为长城宾馆总经理。1998年12月,翟和杨又串通,玩弄手段,签发了二七计经字(1998)72号文件,对宾馆改“委托经营”为“联合经营”,让杨新安出资100万元,杨仍未出,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宾馆新购的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和83万元资金交给了计经委。

    更重要的是,72号文件请示变更区集体工业联社对长城宾馆的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上级批复,也没有产权人区集体工业联社全体成员同意的情况下,1999年4月28日,翟振锋擅自签发了二七计经字(1999)11号文件,变更了长城宾馆产权,原属于集体联社的财产就这样落入了杨新安的囊中。他们对外宣称是杨新安个人出资100万元,把长城宾馆买了,经过二七区纪委等部门审计,杨个人未出一分钱。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3月颁布的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联合经济组织的财产属于本组织范围内全体劳动群众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政府部门、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侵吞、占用。

    “长城宾馆是二七区几十个工业企业上交的管理费建的,财产属于这些企业共有。翟振锋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将原值1510万元、现值8000余万元的联社资产拱手给了私企老板杨新安。”曹爱娟说。

    曹爱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长城宾馆主楼因建京广快速路在2010年夏天被拆除,拆迁补偿金7443万元,4000多万元已不知去向。“群众多次反映,二七区有领导以宾馆已经改制,政府管不着为由不但自己不查,也不让公安局查,还有人给分局施压,不让立案。”

    据介绍,随后,翟振锋又把原区工业局办公楼(院)给了改制后的长城宾馆,拆迁后的安置房了无踪影,造成公有资产再次流失。

    和长城宾馆改制一样,有相同命运的还有预制件三厂、二七纸袋厂、月季城饮料厂、二七食品厂等多个企业。

    “二七区几十个工业企业,翟为何把公有资产一而再、再而三地都给杨新安,而其他企业没有得到一分一厘?这幕后究竟有着怎样的交易?”一份有长城宾馆100多个职工签名的举报材料这样质疑道。

    曹爱娟告诉记者,长城宾馆100多名职工从2000年开始维权上访告状,2009年年初经人指点后才把矛头指向了翟振锋。

    “我们宾馆职工前前后后跑了300多趟,朱是西任区委书记时还比较重视,责成区纪委调查,但朱是西调离后情况大变,有些官员公开充当保护伞,包庇、偏袒,以各种理由开脱,对职工大发脾气,全力打压,不但通风报信,甚至将我们的举报信转交给被举报人。无奈之下,我们三次赴京向高层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但只要转回二七区就被棚架在那里。”曹爱娟称,“这次市里立案,让我们看到了一线希望,但是翟振锋等人经营多年,上上下下编织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他们已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查案不会一帆风顺。”

    房管局局长家大做房地产生意

    2000年年底,翟振锋调任二七区市政局局长;2002年,翟调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

    有知情人士称,翟振锋是个精明人,嗅觉灵敏。“企业改制和房地产大繁荣,他都摊上了,从中摸准了商机。”

    翟振锋任房管局局长不久,2002年7月,河南兰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其妹夫冯松伟出资一半,占50%的股份,另外两个人于福、于伟东则各占30%、20%。兰亭公司设立不到半年,即经历一次股东变更,于福、于伟东两人退出,冯松伟占股80%,翟振锋的弟弟翟振营则占股20%。这样,兰亭公司的股东均变成了翟家亲属。

    兰亭公司曾长期租用二七区房管局的房屋做办公楼,且承担过二七区房管局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2003年,郑州市房管局给二七区房管局下达了6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项目,项目最终落入了兰亭公司的手中。这个经适房小区被命名为“兰亭雅苑”。

    2004年,翟振锋又将另一经适房项目争取到了兰亭公司名下,后建设为“兰亭名苑”。据了解,在翟家曾拥有的29套房产中,有20套房产位于兰亭名苑小区。

    2005年,兰亭公司引入有经验的开发商,注册资本变为2000万元。其中引入的上海股东出资1100万元,冯松伟出资900万元,占45%的股份。据兰亭公司一位核心员工透露,冯松伟方几乎没出钱,“拿项目换股份”。

    由于冯松伟不再控股,而翟又想掌控全局,常与上海大股东发生争执。翟振锋自认为已经有了房地产开发经验,可以单干了。2005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翟的妻子李淑萍(又名王书平)占股50%,冯松伟占35%,马举占15%。同时,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冯松伟任经理,马举任监事。不到一年时间,一通公司股权便经历两次变更,变成李淑萍与冯松伟各占50%的股份,马举退出,公司彻底成为“翟家天下”。

    到了2009年,翟妻李淑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通公司,又拿到了南溪苑经适房项目,仅一期建筑面积就达10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还在建设中。

    到2009年4月,一通公司再次变更法定代表人和地址,李淑萍将自己50%的股份转给王伟斌,王还当上了法定代表人。而王伟斌乃是李淑萍的弟弟、翟振锋的小舅子。

    2012年8月,一通公司再次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股东。注册资本扩大为3000万元,李淑萍和儿子翟政宏、女儿翟家慧三人各出资1000万元,李淑萍任法定代表人。一通公司彻底化身“翟家公司”。

    利用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的身份,翟振锋一家的房地产业务做得风生水起。一直到2007年,翟振锋再次面临职务调整。

    2007年,传出了翟振锋挪用数千万公款的消息,市纪委和检察机关也曾立案调查,但调查结果一直未公布,而翟也继续担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至2010年9月。  

    “2007年调整职务时,翟振锋瞄准了三个位置,区财政局、人事局和政府办,但二七区房管局的人把他告了,说他挪用旧城区改造的拆迁资金好几千万元,当时被纪委调查过。”有知情人士透露说,后来翟振锋失踪了大半年,但“后来追回了挪用资金,又没事了”。

    到了2010年9月,翟振锋平调到二七区运河新区管委会当主任。2011年,郑州市房管局经适房管理系统案发,郑州市房管局经适房管理中心的领导和二七区政府副区长曲连文都被查处。2011年4月,翟降职任二七区运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当年9月被撤职。

    据了解,2011年9月,郑州市二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就以“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他违纪行为”为由,给予翟振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但翟振锋当时有什么违纪行为?为亲属谋取了什么利益?官方在公布处分决定时并没有披露。

    被举报倒卖数百套经适房

    据多个和翟振锋打过交道的人说,翟“说啥都是啥,别人都得天天围着他转。”2012年9月,翟妻的公司拖欠一合作公司的工程款四五千万,致使项目被迫停工,翟妻李淑萍还对合作方负责人放话称“随便去告”。

    2012年10月30日,因拖欠工程款纠纷,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南溪苑经适房小区项目经理赵先生实名举报,翟振锋之妻名下的一通公司,借开发该小区之机,倒卖308套经适房。

    赵经理告诉记者,项目开工后不久,他惊讶地发现陆续有人来看房,于是进行了调查,“项目刚开始施工,一通公司就开始倒卖这些经适房,每套20万元,一共倒卖出308套,经计算非法收入应超过6000万元。”

    赵经理说,308套的数字来自一通公司内部资料。这些房子多通过翟振锋的亲友做中介卖出,中介费一般5万元。

    随后,有购房者承认曾购买南溪苑项目房产,并签订《南溪苑经济适用住房认筹协议书》。郑州市房管局当时回应称,南溪苑项目系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并非经适房。

    除了这300余套经适房,赵经理还举报翟振锋通过其弟等人倒卖另一处经适房小区的房子400余套,赚取中介费。

    翟振锋当时通过河南当地媒体回应赵经理实名举报时说,2010年他就离开了二七区房管局到新单位上班。2011年4月,有人举报他在任期间倒卖经适房,郑州市纪委调查后认定并无此事,但调查出他的家人开公司,他因此受了处分,2011年七八月的时候,他就辞职了。

    对于郑州市房管局关于南溪苑项目是拆迁安置房,不属经适房项目的说法,翟振锋说,南溪苑是按经适房项目立的项,拆迁安置房走的也是经适房的土地手续。

    翟振锋说,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自己的家人开的,他参与不多。媒体报道的交定金卖房子的事儿,他不知道,公司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是否利用他当房管局长的特殊身份谋利,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该公司的经营都是“按正常手续做的”。

    郑州市房管局当时回应称,对于群众反映的翟振锋倒卖经适房问题,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已经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但最后却没有下文。

    赵经理的实名举报一直都在继续。2012年12月26日,一条关于郑州“房妹”的微博迅速走红,并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持续发酵。先是曝出户口在上海的90后女孩购买了郑州市十多套经济适用房,再又查明女孩全家曾拥有多达29套房产,继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一家四口都是“双户口”。

    在各媒体的连续轰炸下,郑州“房妹”事件终于引起了郑州市的重视。2012年12月28日,郑州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锝昌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哲,副市长张建慧,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为副组长,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案组,立即根据媒体曝光相关线索进行调查。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1月7日听取专案组汇报,并指示尽快查处。1月8日凌晨,吴天君要求专案组,“此案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1月8日,郑州市“翟振锋专案组”约见了郑州“房妹”事件相关举报人。

    就翟振锋曾多次被举报并被调查一事,中国青年报记者向郑州市多个部门求证,均被以专案组正在调查不便透露为由予以婉拒。

    郑州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分析说,翟振锋不仅违规违纪,而且多处涉嫌明显的违法犯罪,早该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违反计划生育、违反户籍管理、违反婚姻法、违反公务员法等不说,光涉嫌受贿、渎职和挪用公款等行为早就不该让他逍遥法外了。”这位律师称。

    本报郑州1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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