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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热回应冷处理”会让公众再次受伤

张枫逸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22日   02 版)

    山体滑坡、矿难瞒报、塑化剂、速生鸡……对于一起起牵动老百姓“神经”的热点事件,一些地方“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现象依然存在,公众关切的后续调查成为“半拉子工程”,事件调查结果难觅踪影。(《中国青年报》1月21日)

    在网络资讯异常发达的今天,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多数地方会选择“迅速表态”,这种及时回应、快速查处的举措能赢得群众肯定。不过,“迅速”的背后并不一定意味着“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事实上,一些地方深谙“热回应冷处理”之道,使得部分热点事件陷入“虎头蛇尾”的尴尬。起初的热热闹闹之后,有关部门的调查往往跟着舆论关注一起悄然退潮,事件真相和问责追究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裸泳”。

    “‘拖延’被一些地方认定是应对热点事件的有效‘偏方’。”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一语中的。近年来,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危机事件,有关部门往往喜欢先用积极回应敷衍民意,然后以调查取证需要时间等为由,和舆论监督玩起拖延战术,寄希望于大事拖小、小事拖了。毕竟,根据传播学规律,公众对于新闻事件的关注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慢慢降温,新舆论热点的出现,则会不断转移公众注意力。结果似乎也正如一些人所希望的,速生鸡救了白酒塑化剂,临汾矿难救了速生鸡,兰考火灾救了临汾矿难,镇雄滑坡又救了兰考火灾,但问题是,冷处理就能让事件软着陆吗?

    “热回应冷处理”会极大地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出现问题很正常,关键是正视问题,汲取教训,不断修正我们的工作。但有关部门的不了了之,看不到其深刻反思和实质努力,无疑会让公众备感失望。如果说危机事件的发生对公众是第一次伤害,那么调查结果三缄其口,事件真相如雾里看花,无疑会造成第二次伤害,并持续损害公权部门的公信力。

    同时,一些地方暗自庆幸调查可以偃旗息鼓,实则是掩耳盗铃,后患无穷。只要政策弊端和制度漏洞存在,我们早晚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付出更沉痛的代价。同类事件的再次出现,必然使公众拾起遗忘的往事,变得更加出离愤怒。正如新华社评论所指出的那样,“公众或许会一时遗忘,一旦惊醒,产生的将是失望、遗憾、沮丧和怀疑等负面情绪,心中的疑虑和不安也会不断增加。”

    “热回应冷处理”成套路,关键是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以事故瞒报为例,尽管瞒报、谎报早在2006年就写入《刑法修正案(六)》,各级各部门也出台了有关“突发事件瞒报将被问责”的规定,但并未真正走下纸面,依旧是“瞒报常有,问罪不常有”。于是,临汾矿难瞒报、苯胺泄露迟报的不了了之,也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潜规则”。

    要想走出“热回应冷处理”的怪圈,一方面需要强化问责追究,通过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自说自话自查自纠,从而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堵漏到位;同时,舆论监督也要持续发力,媒体和公众应多杀几个“回马枪”,追问当事部门的调查进度,打消其侥幸心理和投机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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