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两会密集召开,“从简风”来得挺猛。北京市两会是“减菜品、减材料、减发言”,其他地方也大致如此。另一项“从简”做法就是“尽可能压缩会期”,比如武汉、厦门等地的“两会”是4天,哈尔滨是3天,广东肇庆居然短到只有1天半,媒体谓之“新风扑面”云云。
公众给短会列出的第一个好处就是节约经费,比如,武汉两会缩短使得经费减30%。这种节约功效可能是真的,但会期过短,会议法定的各项议程能否有足够时间展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能否认真履行人民托付的职责?三四天会期,去除一个开幕会一个闭幕会,时间所剩无几;如果会期只有1天半,代表委员基本上没时间提案、建言献策、监督政府了。
按照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大会议是议决大事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15项之多,比如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预决算、审议“两院”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选举政府领导人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等。责任这么重,任务这么多,要在三四天内把“活”干完干好,可不轻松。
在短短三四天内,要听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要审查预决算,都得开会,还要分组讨论。时下正在开的某些地方“两会”还属于换届会议,不仅要改选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而且还要选举政府领导。每一项议程,无论是听、读、审还是发言、投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保证。议程一多,会期一短,会议难免就成了走过场,人大代表实现选民托付也成了行礼如仪,有名无实。
仅以人大代表审查、批准政府预决算为例:中央连续多年推动各级预算公开,不仅公开政府总预算,而且公开各部门预算,目的在于方便民众、人大代表等进行监督。预算公开之后,暴露出很多问题,而要解决问题,人大代表加强预算审查至为关键。批不批准预算是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投票作出的决定,所以要把关预算,只能是加强人大会议的预算审查程序,但现在人大会议议程一大堆,全部时间三四天,人大代表审查预算能认真、细致得起来吗?
有人会说,这种几百人、上千人的大会,本来就不是决策的适当方式,这就注定了它只能是走过场。如果真是走过场,大家又强调节约、一切从简,还不如干脆不开会算了。既然要开会,就要从会议时间、经费上给予足够保障,以保证人大代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负人民重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每年的大会马虎不得,应当从法律上规定,人大会议不得少于多少天,必要的话可以规定一个会期区间。环顾世界,各国民意机关的会期都是法定的,有基本会期,还有特别国会、临时国会。压缩会期,虽然可以向大家报告节约了多少经费,但也证明会议之可有可无,正好坐实了指其“橡皮图章”的攻击。
当然,开会不是目的,让人民代表行使权力才是目的,大会要取得实质性成果。比如,人大代表加大对预算的审查力度,砍掉“三公”经费一小块,效果大概就是“两会”节约的百倍千倍了。向人民报告这样的大会成果,比压缩会期节约经费要实在得多,也是人民真正想听到的好消息。
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