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的华北被雾霾笼罩。
几日消停之后,雾霾天气“卷土重来”。1月23日早6时,中央气象台再次发布大雾蓝色预警,北京市发布大雾黄色预警,污染达到六级严重程度。雾霾天早已不是一城一地的噩梦,2011年年底有环保部门统计显示,一些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经达到全年的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全年的一半左右。
当PM2.5之害越来越清晰地摆在眼前,如何揭去危害健康的“灰盖子”?
“各地政府都在探索启动空气重污染日的应急方案,但种种方案仍在起步阶段,缺乏法律保障,也有待细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周宏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治理PM2.5应被视作一种长期行为和一场全民行动。
“公众不仅自身要节能减排,也要对PM2.5的几大源头起到监督作用。”有受访专家建议,环保部门应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遇到重大、明确的PM2.5污染源,一接举报查明,快速启动“叫停”机制。
治雾霾,须先知PM2.5从何而来
PM2.5这一学术名词,早已随着雾霾天的“扩散”而家喻户晓。
所谓PM2.5,是指空气中直径小于2.5微米的,可吸入肺的颗粒物。既有研究显示,虽然粒径小,PM2.5却富含大量的毒害物质,其在大气中停留的时间长,输送的距离远。还可能深入肺泡“沉积”,对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均是一大“杀手”。
下面这组数字,或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PM2.5的危害。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2012年12月发布的《危险的呼吸——PM2.5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评估研究》中称,2010年,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因PM2.5污染造成的早死人数达7770人,经济损失达61.7亿元。若四城市PM2.5浓度无改善,2012年这四所城市因PM2.5污染造成的早死人数将达8572人,经济损失将升至68.2亿元。
作为危害公众健康及经济发展的一颗“毒瘤”,PM2.5从何而来?周宏春认为,弄清此问题是迈向治理雾霾天的第一步。
据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邵敏介绍,PM2.5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污染物,“几乎所有污染物都会在其中有所体现”。PM2.5的相当一部分,是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在空气中发生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
目前学术界的共识是,汽车尾气、煤烟和工厂排放构成了PM2.5的三大主要来源。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在2012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披露,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通过对PM2.5来源的分析发现:北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占22%,煤炭燃烧排放占16.7%,全市1.5亿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所产生的扬尘占16%,水泥厂、汽车喷漆等工业喷涂占16.3%,农村养殖、秸秆焚烧占4.5%,剩下的24.5%主要是周边河北、天津等地区带来的。
“目前,我国对于污染源的监测还是比较粗放,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更细化。以机动车尾气排放为例,小轿车、大卡车的尾气分别产生了多少比例的PM2.5?这一步如果能监测到,整治起来会更有针对性。”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治理污染和改革一样,需要逐步调整和推进,摸清污染源是关键一步。每个地方PM2.5的来源不一样,监测的目的,归根到底在于更好地解决问题。”周宏春也表示。
应急机制缺乏法律保障
针对几度笼罩华北地区的雾霾天,北京等地已持续启动了几轮应急方案。但马军坦言:“目前我国关于PM2.5的治理还是以‘应急’为主,往往是到重度污染了才出台紧急措施,并且方法上也是刚刚起步,经验匮乏。”
周宏春告诉记者,目前面对雾霾天,我们的对应方法还很有限。
“无非是关闭污染排放总量大的化工、建材、电力等企业,‘叫停’露天的建筑工地,杜绝大面积的秸秆焚烧,停驶一定比例的公车等。”周宏春说,他认为这些应急方案,短期内会起到减少大气污染的效果,从长远来看,仍不成熟。
“目前,我国在出现大气污染后启动的应急机制没有法律保障。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是通过行政手段,肯定会影响他们的正常运行。关闭后,是否对他们提供一定的补偿?这在我国仍没有达成共识。企业也是不可或缺的应急主体,没有补偿,企业参与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低。”周宏春表示。
马军还提示,面对雾霾天气,我国的应急机制的启动往往来的很突然,缺乏“过渡缓冲期”。
“雾霾天气应该被提前预报,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提前给重度污染企业下通知,告诉他们在哪个时段要关闭,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做前期准备。目前看来,我国缺乏这种制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剧了相关企业的损失。”马军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戴亦欣直言,目前,应急方案的制定还比较宏观,有待进一步细化。
“有些比较清晰,容易执行。比如极重污染日,建议停止学生户外锻炼活动,可以通过教育局系统逐步下发到各个中小学,能基本得到落实。有些方案则缺乏更明细的规定,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比如公务车辆限行30%,听起来简单,但如何协调在京机构公务车限行?具体多少公务车限行?公务车限行对污染的减少有多少贡献?这些具体的执行细节往往被忽略。从公共政策的角度而言,即便有清晰的政策条纹,如果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执行方案,往往难以落实。”戴亦欣说。
统一举报电话“捉拿”元凶
“要治理大气污染,不仅要有成熟的短期应急方案,还要有长期的治理规划。”马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一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往这个方向积极尝试。“比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几天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明确提出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方案,这就是一大进步。”马军说。
周宏春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短期的应急方案的作用在于为长期的治理创造条件。“长短结合,才能出成绩。”他直言,“最根本的还是要调整能源结构。”
记者查询国家能源网看到,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清洁能源发电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4%。2012年1月至10月,全国共消纳清洁能源电量8102亿千瓦时,比2011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
对此,周宏春认为,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较快,但应用率亟待提升。“比如,中国光伏电池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40%,国内光伏产品的应用消耗只占产量的10%,其余的90%都被销往国外。目前我国被大气污染困扰,新能源的发展也应该在出口和自用间做一个平衡”。
此外,周宏春还建议在治理PM2.5污染时采取“区域联动”的策略。“有个比喻很贴切:北京是个‘大锅底’。因为有数据说,北京的PM2.5有一部分是从河北、天津等地区漂来的。若只是依靠北京一方的力量,PM2.5的治理很难有成效。”
更多专家呼吁,治理大气污染需要公众力量的支持。
“公众不仅要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节能减排,也应当起到监督作用。目前看来,政府激励公众参与的措施还有待改进。”马军说。
比如,北京市环保局近期发官方微博称,鼓励市民参与清洁空气的监督行动。环保局称,如市民发现工业企业非法排污、烟囱冒黑烟等情况,可以拨打市环保局12369热线举报;如发现有渣土车没有密闭就上路行驶、建筑垃圾、管线挖掘等问题,可以拨打市政市容委12319热线举报;如发现露天焚烧、道路遗撒等可拨打96310城管执法热线举报。
“上述环保监督电话有很多个,这就给公众的举报监督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设立一个统一的举报电话,公众拨通了以后再根据具体问题转接到不同部门。各部门明确分工是好事,但有时候也需要打破条条框框,治理PM2.5污染需要联控、联防、联治。”马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