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互联网的起源地,也是最早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国家之一,1996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通信传播正当行为法》。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科学硕士郑成龙,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国政府尤其重视互联网对儿童成长的影响,并为建立网络过滤系统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青年报:美国的互联网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郑成龙:具体表现在非法情色网站泛滥、黑客入侵引发金融风险、网络犯罪、企业机密遭窃等方面。以“匿名者”组织为例,2012年2月10日,他们令美国中情局网站瘫痪数小时,事后还在“推特”(著名社交网站——编者注)上写道“行动告成”。同年5月23日,这一组织再次攻击了美国司法部网站,并从中获取了大量内部缓存数据文件。由此可见,美国的网络安全问题不局限在商业门户网站,涉及国家机密和国民信息的公共服务网络也常常受到威胁,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发生是无时不刻的。
中国青年报:他们在互联网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郑成龙:为了防止网络色情和网络犯罪,美国通过制订、完善法律法规等措施,对互联网实施管理,打击通过网络传播儿童色情、恐怖主义、诽谤等不良信息的行为,也防止新兴社交网站泄露用户私密或被网络公司非法获取。
美国与互联网监管相关的法律包括《联邦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法》、《计算机安全法》、《电子通信隐私法》、《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域名注册规则》等一系列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2010年,美国又通过了《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授权美国联邦政府在实施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关闭互联网。
中国青年报:美国的互联网管理在保护他们青少年这块儿,有什么措施?
郑成龙:互联网出现之后,色情内容的传播一度呈爆炸式增长。为限制网络色情泛滥,对上网青少年进行保护,美国政府在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2000年底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规定美国的公共图书馆都必须为联网计算机安装色情过滤系统,否则图书馆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技术补助资金。政府对建立网络过滤系统提供资金支持,任何因商业目的在互联网交流中导致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的人,可受到不高于5万美元的罚款或被判不长于6个月的刑期。
2000年实施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也针对收集13岁以下儿童的网上个人信息等做出限制,要求网站在隐私条款中明确规定何时、何种情况及以何种方式,向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取得许可。鉴于此法律,美国很多网站禁止13岁以下儿童使用其服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多次依据这一法律,对于违反规定、未征得父母同意而让儿童使用其服务的网站,采取罚款等处罚。2011年,迪士尼旗下的Playdom公司就被指控非法收集与透露上万13岁以下儿童的信息,最终不得不支付300万美元进行和解。
中国青年报:美国网络监管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郑成龙:我认为可能要根据以后安全问题的严重性而定。美国是倡导自由的国家,对上网行为的过分限制会引起大部分民众的不满,因此监控的调节会相对微小。
美国民众倡导知识分享,互联网的本意就是知识分享,但不是剽窃,因此才有版权、专利相关法律的限制。“脸谱”、“推特”等相对新型的通信方式,也对网络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2月,美国政府要求谷歌、“脸谱”等互联网公司建立共同的隐私标准,赋予用户更多控制个人网上信息的权利。
在我看来,网络监管是一方面,最好的保护隐私的方式还是加强个人意识。例如,不随意在社交网站上“签到”(近两年普及的一个网络应用,又称为“基于真实位置的网络社区”,就是通过GPS定位当前位置,将当前所处的位置上传至签到网的社区平台,与他人分享——编者注)、暴露地点;不随意添加个人资料,以免被别有用心者利用;甚至不应该过多暴露家人的信息,以免被敲诈勒索等。在使用这些互联网工具时,我们要意识到“完全信任”可能意味着轻信,是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