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月29日电(记者周凯)昨天,上海市政协委员殷啸虎在政协上海市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一场大会发言时建议,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但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智商和情商,更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商’(LQ)。”
在殷啸虎看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指严格按照法律精神和原则,去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行为习惯和行为模式。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个基本原因,就是一种“惯性思维”,认为严格依法办事、走法律程序,办事速度慢、效率低,甚至办不成事。
殷啸虎曾经与一位领导干部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当我告诉他这件事从法律上看问题在哪里、依照法律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当如何去做时,他有些不耐烦地对我说:‘你累不累啊!如果都像你说的这么做我们还要不要做事了!’”殷啸虎说,领导干部中的这种心态还是比较普遍的。事实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看似程序多一点,速度慢一点,但能从源头上防止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发酵发生,有效化解矛盾。
殷啸虎指出,实际生活中,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问题,而是更多地从法律以外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还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无论是决策、决策的执行还是化解社会矛盾,都应对权力行使的合法性、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后果、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影响等等进行审视和考量。”
殷啸虎认为,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严格依法办事。他还认为,领导干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学会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遇到具体问题和具体矛盾,不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摆平”,而是要找出问题和矛盾的症结、并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途径。“我们不反对通过各种途径去化解矛盾,但绝对不能背离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否则就有可能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