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请立即落实大厅值班民警去处,坚守岗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刑警队,请问你们讯问室为什么视频探头故障,督察民警看不到现场情况。”
……
上述对话发生在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信息化督察中心与基层执法单位的日常工作中。自2011年11月组建信息化督察中心以来,网上督察已成为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局各级督察部门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对基层执法办案和窗口服务情况的动态督察,有力提升了首都公安服务市民的水平,降低了执法的安全隐患。
据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贾春明介绍,他们在工作中确立了市局网上督察中心、分县局督察部门、基层派出所指挥室3级平台监督体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形成全局开展网上督察的工作局面,坚持24小时不间断督察,最大限度地覆盖规范基层执法行为。通过这种方式,在督察警力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督察工作在精度和广度上的几何级增长,使警务督察模式由随机性向常态化转变。
警务督察工作离不开“执法为民”的宗旨,网上督察也要紧贴百姓需求,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入手。2012年5月,信息化督察中心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基层派出所服务窗口民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对此,该中心运用视频对全局近1500个派出所户籍室、接待室工作状况开展专项督察,发现户籍室民警早退问题40余件,均立即给予纠正,并在全局会议上予以批评。随后,全局对此展开了专项整改活动,各窗口单位民警迟到早退现象基本杜绝。2012年6月以来,网上督察再未发现此类问题。
在信息化督察中心主任邓向阳看来,网上督察既是民警的“紧箍咒”,同时又是他们的“保护伞”。“通过网络视频督察监控,既能督促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也能通过视频记录等方式,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降低他们执法的风险。”
2012年6月,石景山分局某派出所民警抓获了一名盗窃嫌疑人。在讯问期间,这名嫌疑人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公然拿出1000元现金贿赂办公民警。这名民警严辞拒绝了嫌疑人的贿赂行为,并对他进行了训诫教育。
在平时的督察工作中,信息化督察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激发二级平台主动监督的积极性,促使大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在基层得到解决。中心规定,本单位督察发现问题并自行处置整改的,不但不减分,反而加分,鼓励基层单位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012年,各分县局督察部门网上自查并纠正解决问题2760余件,苗头性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被及时发现并在基层化解。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给市局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诚恳感谢日夜坚守在岗位上的督察总队的同志们”。原来,2012年3月5日凌晨4时,信息化督察中心民警吴连攀在例行网上督察时,通过视频系统看到延庆县白河堡检查站悬挂的横幅被风吹得乱抖。当时延庆正下着小雪,检查站处刮着五六级大风,多名民警负责在此检查进京车辆。“那会儿正是凌晨,检查站很长时间都没有车辆通过。我通过督查系统,叮嘱上岗民警要注意保暖,路障拦好,留一个观察的民警,其他民警进安检大厅避避风,来车时马上出去检查即可。”吴连攀回忆说,因为这个微不足道的提醒,让当时上岗的民警很受感动,所以才有了这封感谢信。
延庆民警在感谢信中写道:“督察总队这种沟通督察、提示督察、温情督察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基层民警对督察工作的片面认识,极大激发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热情,基层民警的自律性强了,队伍好带了。”
正是出于这种“爱警、为民”的工作理念,北京市公安局信息化督察工作得到了广大基层民警的理解和支持。大家逐渐适应了在督察的监督镜头下工作,并渐渐养成了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
公安部副部长、督察长刘金国曾对此作出批示:“督察工作也是政治工作,北京警务督察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