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8项规定。新规出台后,截至1月28日,据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实施细则。地方此举被指“一刀切”,一些地方要求官员下乡调研“自带干粮和方便面”被指完全是形式化。(《新京报》1月31日)
确实,八项规定初衷良好、切中时弊,但真要兑现其价值旨归,恐怕不能一阵风或者一刀切。有几个现象值得玩味:新规出台后,截至1月28日,据记者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实施细则。在没有专门出台细则的省份,省委书记也要求落实中央8项规定。在中央8项规定基础上,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改作风规定,层层“加码”,提出更为严厉的要求。山东、新疆、云南、辽宁等地,将规定扩充为十条。青海的9项规定,包括21条细则,浙江出台8个方面28条办法。上海除了制定30条落实中央8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还制定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24条规则,内容涉及学习、会议、文件、活动、纪律等方面,通过54条规定落实中央精神。
这当然是好事情。但在这种“自我加压”的形式比拼中,似乎已经有些“变味”的感觉。一是改作风的立意,在于权力恪守本位,而不是比“谁更抠、谁更惨”。正如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对省两会的一些做法赞不绝口后,对会场一律不摆花也“有点不同看法”,广州是“花城”,花市马上就要开始,不同地方养花成本迥异,低成本营造氛围有什么不可以呢?
二是改作风的底线,是不能影响正常的行政活动,如果只是为了漂亮而漂亮,恐怕改比不改的效果还要坏。比如,眼下各地的两会几乎都被称为“史上最短两会”。各地都在宣称“经费压缩30%,重要文稿、建议案篇幅压缩30%”云云。缩短两会会期,成了这些地方“精简会议”的最大“亮点”。正如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所言,会期缩短导致人大和政协的会议越来越形式化,功能不能体现,因为“人大和政协,主要就是靠会议来行使职权,民主深深嵌入于开会过程之中。预算报告都没来得及看懂的时候,匆忙讨论、匆匆散会,果真是公共利益之福?
三是要求官员下乡调研“自带干粮和方便面”等规定,有赞有弹。有人说这规定能远离“剩”宴,也有人说“找个小餐馆很方便,也不用花很多钱,对身体也有好处”。一下子从鱼肉生涯回归到小米粥时代,也得考虑下胃的承受力吧。也许,今日形式上越是做到极致,越是令人对此前的权力生态生疑。
事实上,在上世纪90年代,多地为落实中央规定下发文件,就曾压缩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并要求决不能“一阵风了事,风过又回潮”。眼下而言,改作风恐怕更要摒弃“赶时髦”的意识,少些一时脑热,多些制度安排,少些数字比拼,多些行政理性。形式上越是风生水起,恐怕越让人觉得程序安排上的不靠谱。譬如最该精简的会议,是“运动式行动的层层传达会”,最该节省的会期,是空洞乏味天花乱坠又游山玩水乐不思蜀的务虚会。作风问题的背后,是权力规范与“笼子”建设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少摆几盆鲜花是没用的,公众早已“不畏‘鲜花’遮望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