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何春中)“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彭发荣、李英等9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半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8000元至2000元不等。
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只有20岁,有59人为女性。他们来自四川、海南、湖南、福建等省,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初中,有一人为文盲。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至6月间,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地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内地居民的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内地中国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内地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接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身份信息泄露、需要对被害人名下存款进行对账或调查、需要对财产进行加密保护、在法院被诉讼、名下的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财产进行公证或保全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