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我拥有千万债权的地产,被咸阳中院‘做局’虚假拍卖了,中间几百万的差价由法院和买家共同分赃。”山西久久兴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张利生,近年来因为一块地,日渐憔悴。
这块地曾官司缠身。
2009年前,此地连同厂房,属于陕西瑞康源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源”)所有,后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咸阳中院”)以“企业破产”为由进行了司法拍卖。其间,尽管上级法院下达了再审裁定,但该资产仍在瑞康源及其债权人自称“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给了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直属的一家农业开发公司:成交价也从评估价的1600余万元,“缩水”成880万元。
700余万差价去了哪儿,此后一直扑朔迷离。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实地调查得知,从上述农业开发公司“接盘”的杨凌奇异果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异果酒业”)股东刘建升透露,差价主要用于给政府和法院“做关系”。
但咸阳中院和杨凌区官方皆否认其间存在利益链。前者称,司法拍卖有无问题,须根据再审结果判定。后者则称,奇异果酒业的“接盘”合同涉及企业秘密,无法公开。
迷雾重重的司法拍卖
刘建升是中国猕猴桃之乡——陕西省周至县的一位农民企业家,善动脑筋的他,多年来一直在研制深加工猕猴桃的方法。2009年,他与人合伙买下位于咸阳市杨凌示范区新桥路8号的70亩工业用地和厂房,打算在此打造“中国最专业的猕猴桃果酒公司”。
但这块地令他噩梦连连:因为围绕它的司法拍卖是否合法、有效,有两家公司已与咸阳中院争议了近7年。
“这是我见过的最匪夷所思的拍卖。”该地块资产的原所有人——瑞康源公司代理人吉文书和其债权人山西久久兴公司股东张利生均称,“其间蹊跷之处,令人感到我们是在跟法院作对。”
第一个蹊跷来自瑞康源是否应被裁定破产,进而由咸阳中院委托进行司法拍卖。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看到,2005年,瑞康源曾以该标号为D-57的地块和其上房产,为两家山西公司向久久兴公司借的1030万元债务作担保。由于两公司无力偿债,2006年8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瑞康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此前的2006年3月21日,瑞康源资产已被太原中院冻结。
但进入2008年,这一清债程序却被咸阳中院“打断”。根据该法院[2006]咸民初字第0083号判决,瑞康源的土地曾“一女二嫁”为两笔债务担保,瑞康源还要为另一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两债合一,资不抵债”,2008年4月8日,咸阳中院一纸裁定,宣告受理另一债主对瑞康源的破产申请,同日指定陕西某拍卖公司为破产管理人,将拍卖主导权从山西“易主”至陕西。
“这是一件错案,根据错误的判决对瑞康源执行破产,是错上加错。”瑞康源当时的代理律师马海明坚称,咸阳中院判决瑞康源连带清债的唯一依据,是一份落款为2006年5月12日的《担保承诺书》,但其上疑云密布:瑞康源的法定代表人刘继军和柳慧斌,均否认曾出具过该《担保承诺书》;从落款日期看,两个月前,瑞康源的资产已被太原中院查封冻结,不具备替人偿债的能力;瑞康源曾承诺作保的债务只限于2003年一笔,但该债务早在2005年,已被当事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清偿完毕。“这个案子的诉讼过程和担保承诺书内容,漏洞百出,后者还涉嫌伪造,法院居然予以支持。”马海明慨叹。
第二个蹊跷来自咸阳中院对上级法院的再审裁定“熟视无睹”。记者查询看到,经过瑞康源几番奔走,2009年6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作出[2009]陕民抗字第12号再审裁定,以“适用法律错误”,指令咸阳中院对0083号判决进行再审,其间中止原判决执行,咸阳中院民三庭却没有放缓执行拍卖的步伐。“其实早在2008年4月后,咸阳中院就在没有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情况下,自行委托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对瑞康源资产进行了三次拍卖。”马海明称。记者查询看到,2011年5月,咸阳中院曾向陕西高院出具了咸中法[2011]137号解释材料,确认曾对瑞康源的土地进行过5次拍卖。该文件还显示,就在高院的再审裁定作出5天后,2009年6月6日,瑞康源资产被以880万元拍卖成交了。9月5日,土地过户手续完成。
对此,咸阳中院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解释是:3个月里,高院的再审裁定“没有送达”相关法庭。
但张利生提供的一份录音证据显示,在2009年8月12日的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瑞康源和久久兴两家公司曾两次宣读这一再审裁定,在场法官唐鸿彬回答:“再审期间才中止原判决执行,现在还没有再审,破产继续进行!”当年8月16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又发出检察建议书,再次要求中止执行破产,但8月13日、20日,杨凌区国土资源局网站显示,瑞康源的土地证已被公告注销,并予变更登记。
第三个蹊跷之处最令瑞康源和久久兴公司不能接受,瑞康源的资产价值在这场司法拍卖中被“缩水”一半,从约1600万元降至880万元。
记者在太原中院委托山西涌鑫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报告书》上看到,2007年底,瑞康源土地及房产的评估总价为1599.05万元。在咸中法[2011]137号解释材料中,咸阳中院称其2008年给出的估价仅为1390余万元,数次“流拍”后,2009年又降至1041万元,最终以880万元卖给了杨凌区管委会直属的杨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现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由于瑞康源资产几次流拍,每次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的20%,从1390万到880万元,属于合法降价。”咸阳中院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样解释。
但吉文书和张利生均不能接受这一解释,他们告诉记者:“咸阳中院给出的首次评估价不是1390万元,而是1630万元,这样算来,成交价足足贬值了46%。”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张利生提供的一次债权人大会录音中听到,咸阳中院委托的资产评估人承认,2008年5月,瑞康源资产的首次估价为1600多万元。
“更让人奇怪的是,直到瑞康源的资产被拍卖了,我们和几个债权人都还蒙在鼓里。”吉文书称。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61条和第111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通过的,方可处置,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但瑞康源和久久兴均称,直到2008年6月20日,咸阳中院才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会上才得知院方已对瑞康源资产进行过几次拍卖”;2009年6月陕西高院下达再审裁定后,“本以为是为了宣布中止破产”的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于8月12日召开,会上他们才得知:资产已经被处置了,大会成了资产分配表决会。
“瑞康源不想拍卖掉资产,我们与两家山西债权人都有和解意向。”瑞康源当时的代理律师马海明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曾抗议称。张利生也愤怒地表示:“如果当时通知我们拍卖事项,我们债权人是完全可能回购瑞康源资产的,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它被贱卖?”
然而,2009年9月5日,瑞康源资产已被过户给了杨凌现代公司,“生米煮成熟饭”。
2009年11月6日和2011年9月6日,《中国青年报》曾分别以《咸阳中院停审期间贱卖千万元地产事件调查》和《陕西咸阳中院被指伪造案卷》为题,两次报道此案。
迄今,瑞康源的代理人吉文书和其“债主”张利生一直在携手讨公道,但没有结果。
720万差价去向何方
刘建升参与投资的奇异果酒业,就建在瑞康源这一“被贱卖的”土地之上。
最先怀疑“其间可能存在利益链的”是张利生。几年里,他一直感到这场司法拍卖被各方“包”得严严实实,“咸阳中院为何执意以超低价、迅速地将地卖给杨凌现代?”成为憋在他和吉文书心中的最大悬疑。2010年初,张利生自称其到杨凌区国土资源局就“违法过户”问题交涉时,无意中瞥见的一份《杨凌时讯》令他心头一紧。
该报2010年5月12日刊发的题为《杨凌奇异果酒业有限公司将建年产8000吨果酒生产线》的报道称:奇异果酒业“去年7月征用了70亩地,力争通过3~5年,建成年产8000吨的果酒现代化生产线,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可达4亿元,实现利税8000万”。
“70亩地”这几个字令张利生感到格外熟悉,上网检索后,他惊讶地发现:奇异果酒业正建在由杨凌现代买入的新桥路8号D-57号地块上,“2009年6月,杨凌现代公司才拍得了这块地,9月,土地才正式过户,怎么7月就被奇异果酒业‘预定’了?”
咸阳中院编号咸中法[2011]137的解释材料里的一句话,令他的怀疑更深:“2009年2月,杨凌管委会来我院,联系表示愿意将该破产财产买下……2009年6月6日,杨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880万元中标成交。”
官方资料显示,杨凌现代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是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杨凌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
“后来杨凌现代与奇异果酒业之间的土地‘倒卖’,则是悄悄进行的。”张利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在网上寻遍了可能涉及交易公告的政府机构网站,但直到2013年1月底,这场数年前的交易,却没有留下任何交易日期或交易价信息。
“杨凌现代公司实际是杨凌区管委会的一张皮,管委会与咸阳中院的有关人员相互勾结,把瑞康源的资产‘做局’虚假拍卖了,再转手给奇异果酒业,中间的数百万差价被拿来分赃。”在将上述线索合在一起后,张利生得出了上述结论,并于1月26日撰写了举报信,举报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及民三庭法官李彬、唐鸿彬等人涉嫌勾结杨凌区官方共同违法乱纪。
这一猜测在多大程度上可信?1月29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进入了奇异果酒业探访。
“这里以前是个奶厂,70亩地上建了两个框架楼、3个车间,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就烂尾撤资了,扔了几年后,被咸阳法院拍卖,我们2009年7月收这个地,花了1600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东敏称。
杨凌奇异果酒业官网显示,该公司于2008年7月筹备成立,由西安华达光机电有限公司和西安美好猕猴桃研究与加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2009年又投资1.6亿元,入驻原瑞康源地块之上。
“我们以前只是一家小酒厂,投资300万。后来另一个股东西安华达光机电公司过来找我父亲,说有个奶厂(指瑞康源)的烂摊子,让我们接手一下,他已跟杨凌区管委会说好。”说起酒厂搬迁的来源,原本负责西安美好猕猴桃研究与加工有限公司的刘东敏回忆称。
刘东敏还透露,当时,奇异果酒业本想直接找咸阳中院买地,却被杨凌区管委会阻止。“管委会让我们从杨凌现代手里‘接盘’,不知为啥,但必须得经过这道手续。”
为何杨凌现代买地仅花880万,奇异果酒业“接盘”却需1600万?刘东敏的父亲、股东刘建升私下透露,所谓1600万只是宣称价,通过另一股东“牵线”,实际买地款只有900余万。其间差价,则用于给政府和法院“做了关系”。
“我们是两个股东,我和我父亲出技术,西安方面出资金,各占50%,买地的钱是后者出的。”刘东敏透露,“所谓西安华达光机电公司只是一个壳”,实际是西安市碑林区西何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建平的私人公司。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杨凌区工商局查询发现,赵建平的确是奇异果酒业的股东之一。其身上可谓光环熠熠: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碑林区人大代表、西何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现为该社区企业——西安西荷实业集团的董事长。
“我们西安的股东,跟杨凌区管委会关系很好。”刘东敏告诉记者,否则70亩地加1万余平方米的厂房“900多万是拿不下的”,“我们厂还是杨凌区的重点培养项目”。
公开信息显示,赵建平与杨凌区渊源不浅。据2011年11月7日《西安日报》报道,由西荷集团与杨凌区签订的杨凌红星广场项目,总投资达7.5亿元,占地141亩,被列为稳坐第18届农高会签约额“第三把交椅”的大单。如建成,杨凌红星广场将成为当地“集物流仓储、购物、娱乐、居住、餐饮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中心”。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联系上赵建平。
官方称转让合同“涉密”拒绝公开
对奇异果酒业透露出的差价流向,杨凌区官方及咸阳中院均予以否认。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杨凌区实地探访发现,杨凌现代公司现已部分改制为杨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苏亚文曾任该区招商三局局长。公司土地开发部副部长马辉向记者表示,杨凌区虽为陕西省直管的农业示范区,但司法上仍受咸阳中院管辖,“瑞康源的资产几次流拍后,杨凌区为‘盘活土地’买了下来,隔了一段时间,又为盘活土地而转卖给奇异果酒业。”
第二次盘活土地用价多少?马辉查询后告知记者,杨凌现代与奇异果酒业的转让合同签订于2010年3月12日,总价为968万元。
“基本上是平价转让,当时杨凌现代的买入价是880万元,加上42万元佣金和接待法院来人等费用,杨凌现代相当于没赚钱。”马辉说。而当记者提出希望查看这一转让合同时,马辉先称合同被送至区法制办审核了,不在该处;记者赴法制办查看,又被告知合同早已返给土地开发部。一番反复后,记者被明确告知,不能查看合同,“经过请示领导,这个合同涉及一些企业秘密。”马辉说。
但马辉向记者确认,968万元是奇异果酒业付出的“全部花费”,至于为何土地转让信息数年来不予公告,马辉称“奇异果酒业买地的钱还没全部到账,目前,土地证上写的还是杨凌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名字”。
而在咸阳中院方面,其2011年5月回应全国人大代表马小平质疑的咸中法[2011]137号解释材料上显示,其坚持认为对瑞康源资产的司法拍卖依据合法、程序无误。该文书最后一句写道:“当时开会的时候,880万元无人问津,所有的债权人都是清楚的。杨凌管委会的参与,实际上是解决了难题。”
对上述解释材料,马小平代表并不信服,他于2011年7月再次上书陕西高院称:“这与此前媒体对该案件的相关报道及当事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极大出入”。
2011年9月23日,陕西高院作出陕高法函[2011]79号文,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对瑞康源、久久兴两家公司反映的情况展开深入调查。经调查,初步认定该案在一审中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在指令再审中存在着适用法律错误。目前,后者已予撤销,责成咸阳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启动对该案的再审程序。
目前,该再审正在等待开庭。
对于“部分差价流向法院”的质疑,咸阳中院宣教处相关负责人不作评论,只称“我们暂时没接到这方面举报”。但陕高法函[2011]79号文中称,对办案法官在办理该案中存在的问题,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核实,该主办法官已停职接受调查。
“现在,近900万的拍卖所得还没分给债权人,一旦再审结果有变化,将重新启动破产程序,债权人相当于没有损失。”咸阳中院宣教处相关负责人称。
但7年下来,瑞康源已化为乌有,张利生的千万元债务急剧贬值,想做猕猴桃深加工的刘建升,也因接手该资产而陷入困局。
“我们的注册资本有1.6亿元,到位资金只有3000万元,只能维持生产,赚的钱刚刚够还借款利息。”刘建升说,几年间,尽管该处地价已翻了3倍,但土地证上仍没有奇异果酒业的名字,他自己也离做猕猴桃深度开发的梦想越来越远,“如果还是原来那个小酒厂,至少还能赚一点钱。”
继吉文书和张利生之后,陷入忧心忡忡的人又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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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梦婕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