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北京算是个好天吧,好歹能看到远处的央视“大裤衩”。
正月初四早上7点,我家小区外空落落的,一挂鞭炮炸响,路面上红灿灿垃圾一摊,一袭烟尘飘荡。一中年男人在旁边戳着,显然他不是小区里的,要不毁了媳妇的清梦,跪搓板的是他。一个穿橘黄色风衣的环卫工人赶过来,把炮屑扫了。那中年男人转过拐角,又放了一通,环卫工人又扫了。
放鞭炮是为了炸鬼,但承担成本的是人。这成本不仅是中年男人买鞭炮的花费,更多的是他人被承担的,比如噪音惊美梦,PM2.5制造北京咳,以及环卫工人的劳动和工资,即所谓的社会成本。
这些年,社会成本似乎总在往上冒,比如交通拥堵,赶饭局成了难事;发货币的权力没有关进笼子里,众人的钱包眼瞧着缩水;官场腐败见钱眼开,办事掏钱没钱就送上红霞。大家痛恨没规矩给自己增加了成本,但谁都想浑水摸鱼捞点好处,而把成本踢给别人。看着红霞祸害了那许多官员幸灾乐祸,但有哪个男人会凛然拒绝红霞的婀娜环绕?早有歌曰“日落西山红霞飞……”
那中年男人放鞭炮坏了规矩吗?没有。他没在旁人家门口玩,没有在小区里炸,而是在小区外的路面上放鞭炮,那是社会道路,是谁也不管的“公地”。2003年非典时,北京郊区的村民在村口架起了路障,严防城里的盲流来骚扰传毒,因为村子是有主的,不是“公地”。
谁管“公地”?似乎应该是政府。春节里收到政府的短信,告知五环内除夕到初一全天,及初二到正月十五7点到24点可以放鞭炮。咳,这太温柔了,哪里是禁放告知,明明是挑逗放炮的馋虫嘛。而那个中年男人,是在初四7点之后放的,没犯规,政府管不着。
虽然我不喜欢放鞭炮,但我坚决维护政府守规矩的做派。这个规矩是2005年9月9日北京市人大立下的,政府必须遵照执行。虽然也许政府也不喜欢,也想明天就废了鞭炮。政府要是不守规矩,一纸公文朝令夕改,那是天大的灾难。
我至今仍认为,重庆今天的结果,起自2009年的出租车司机罢工,太不给新领导面子了。但无论重庆人做得多么无礼,甚至疑似黑社会,是谁的错就查谁,是谁的罪就判谁。如果企业的头犯了法,抓,但企业是法人,政府给了执照,就要承诺行政许可。政府要想提前收回许可,就得给补偿,还得和企业商量着来——而不能一纸公文就把企业废了,收了,以打黑的名义。
还是套用那句名言:当他们打黑社会时,我不是,我没有吱声……我有朋友说,看到重庆的做法,他下决心移民了。不吱声,有行动,更绝。
说起移民令人寒心:富人赚了钱把GDP献给中国,却把污染留给锦绣中华,使我神州资源更紧大地更锈,并累我兄弟姐妹流大汗拿小钱,然后自己跑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最可气的是美国《时代周刊》,2009年他们让中国生产线上的农民工上榜封面人物——用着我中华廉价的物件,却表扬我英勇的工人,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谁也代表不了,可能许多人还为农民工骄傲呢。
不知这事是否应骄傲?——深圳卫视2月14日《正午30分》节目播出了一段视频,主持人说:有一个国际友人,他从小就想痛痛快快放一次鞭炮,今年他儿时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他花了100万元买了5吨鞭炮在湖南燃放,浓烟遮天蔽日……
尽管主持人也提到了污染,但我不高兴:这算什么国际友人?不远万里跑咱这撒欢,不就有几个钱吗?虽然100万元增加了咱国的内需,但付出的成本忒大,有污染,有工人的危险廉价劳作,还要搭上血和生命,比如2月1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被烟花爆竹的炸塌。
但回头细想,咱这确也没规定不许国际友人来放炮撒欢呀,没限制他只能放5挂鞭炮而不是5吨。如此,政府当然不好下手。但中国舆论,比如深圳卫视,表示点鄙视不为过吧?孬种。鄙视多了,也许能刺激他良心发现。
说归说,其实,当迎面小区外那个中年男人,我使劲盯着他看,虽然我不高兴,却刻意掩饰我的鄙视。也不过一孬种,我。
要是中国百姓都不孬,好多事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