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新闻出版总署回应《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敛财报道——

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 晋雅芬 本报记者 叶铁桥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2月22日   07 版)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2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此为题对《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管主办单位撤销合并后仍继续出版并收取版面费的问题进行了曝光。新闻出版总署2月21日作出回应,经详细调查,已查明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已与北京交通大学合并,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且为了敛财,每月出版3期,收取版面费。为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并设立了专门的学报官方网站,但该网站没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报道刊发后,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责成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进行核处。据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办单位合并到北京交通大学后,已经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目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级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已提出停办注销该学报的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依法予以注销,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对该学报其他问题,将提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停办注销后,如发现继续出版或假冒该学报名义出版,将由“扫黄打非”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该负责人还表示,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报刊出版管理,健全完善报刊年度核验等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的报刊及时进行清理,予以停办注销,切实维护报刊出版秩序依法规范、正常有序。

 

    相关文章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 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

分享到:
从小切口到深水区的坚持与困惑
剩下的问题不是我们县一级能解决的
推进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应上下合力
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