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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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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者观察

“中国梦”与实现路径

曾博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2月25日   02 版)

    ■只有在把握好集体与个体、集权与民主、封闭与开放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才能更加全面地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也才会有坚实的支撑。

    2012年11月,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向世人宣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最伟大的中国梦。一时间,这个“中国梦”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早在新千年之初,江泽民就讲到,中华民族将在完成祖国统一和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上实现伟大的复兴;胡锦涛也曾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讲话中,提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个“坚定不移”;而习近平则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联系在一起。

    较之目标和任务,“梦”更有画面感,更能激起人内心的憧憬和行动。与许多国家用宗教信仰去营造另一个世界的“梦境”不同,中国人对“彼岸世界”考虑不多,更多关注现实的“此岸世界”,诉诸现实世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这就需要用一个梦想去整合不同国人的共同价值观。一个好的梦想总是可以凝神聚力,特别是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用一个梦去最大限度地表达国民的共同认同,对国家、对个人都有积极意义。

    从积极进取的角度看,讨论“中国梦”要比讨论“中国模式”有价值。且不论有没有所谓“中国模式”,相对于“中国模式”对过去成就的沾沾自喜和对外输出发展模式的骄傲自满,“中国梦”至少是面向未来的,意味着完善、改进和提高。而这种不被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虚荣所迷惑的心态,对国人保持清醒、实干兴邦更有价值。       

    “中国梦”的现实意义

    “梦”因人而异,我们几乎不可能找到一个符合所有人要求的“中国梦”。但不管怎样,多数国人认同的“中国梦”,既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同时,既不应该太具象,也不能虚无缥缈。更为重要的是,既然是“中国梦”,就应该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和心理结构。而中华民族复兴这个“中国梦”,从中国的传统和现实角度看均具有积极意义。原因有三:

    其一,民族复兴源于中国历史中很强的文化共同体传统。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总体上保持了大一统格局,由此也强化了国家和天下的观念。而塑造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核心资源,主要来自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强调入世,追求超越自身的狭隘利益以实现群体共同利益。宋明理学所崇尚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足点在内,着眼点在外,其衡量历史地位的标准还是看为共同体作出的贡献。而宋儒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更体现出一种强烈的为国为民情结。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下,关注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将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强盛作为个体的奋斗目标,对很多中国人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二,民族复兴是近代中华民族在共同抵御外敌中形成的宝贵精神之自然延伸。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陷入空前的危机,在抵御列强入侵以及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格局得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我们从根本上实现了国家的独立,但过去外敌入侵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深重灾难的心理创痛依然存在。从这一意义上讲,民族复兴是民族图存、民族独立、民族自强之后的一种延续。这种延续因为与中华民族近代悲情的历史联系在一起,自然生发出一种力量。

    其三,民族主义是当下能整合各方力量的一种思潮。虽然各种思潮在国家发展的方向问题上各执一词,但在对外捍卫国家利益上,还是很容易达成一致。此外,与其他思潮的大不同之处在于,民族主义不依赖繁琐的理论,更多的是一种情绪,因此容易得到各阶层的认同。

    虽然基于民族主义生长出的梦想有极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但我们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解却绝不能片面,特别是不能用极端民族主义的东西来曲解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笔者认为,只有在把握好集体与个体、集权与民主、封闭与开放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才能更加全面地理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也才会有坚实的支撑。

    基于人权保障的民族复兴

    在中国,集体主义的思想根深蒂固。集体主义有自身的优势,但绝对不能滥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和国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联系起来,“中国梦”才能与每个中国人的“梦”相一致。梁启超曾经有言,“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胡适也讲过,“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我们在强调集体主义的同时,绝对不能漠视个人的权利。历史上,中国的人权观念就比较薄弱;在近代,中国没有经历过西方国家那样大规模、长时间的人权斗争,在强大的集体主义面前,个人主义显得弱小。所以,更需要我们在民族复兴的过程中重视人权保障。而基于人权保障的民族复兴,既需要掌握权力的执政者充分地尊重人权,也需要每一个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据宪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处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关系时,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对待?要准确划分集体和个人的界限本身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可以大致明确的是,多数人都不希望看到钳制一切个人自由的集体主义,同时,也不会一味地赞同无政府主义。在集体和个人之间,应该有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值得国人为之共同奋斗;但“中国梦”不能成为一把尺子,被当作一个法律标准去衡量个体行为。因为从法律层面讲,每个中国人有做“中国梦”的权利,也有不做“中国梦”的权利。同时,“中国梦”也不能成为一根棍子,让别有用心者举着“中国梦”和“爱国主义”的大棒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笔者认为,“中国梦”只能通过感召来唤起更多国人的行动;也只有不强加于人的“中国梦”才是真正让更多中国人心甘情愿去拥抱的梦想。

    基于民主的民族复兴

    民族和民主本身并不是二律背反的。但在“五四”时期,民族和民主孰先孰后却引起过较大争议,即究竟民族优先,还是民主优先。这样一个理论选择的问题在现实中的演化是,当民族救亡成为主旋律,民主问题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共两党的斗争中,民主反而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毛泽东1945年在与黄炎培交流“兴亡周期”时谈到,“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打出的民主大旗,争取到了各方面力量的支持,成为最终打败国民党,建立新中国的重要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的民主制度一度遭到很大破坏,使得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遭受到重大挫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就在报告中专门强调,“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随后执政党开始在推动党内民主以及基层民主等方面进行一些积极的尝试。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地将民主同富强、文明、和谐等一起,列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意味着,民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很好地兼容。可以想见,伴随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人当家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会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将成为更多中国人的共同追求。

    基于开放的民族复兴

    “中国梦”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封闭的心态容易催生极端民族主义,进而制造一种盲目排外的情绪。这种情绪对内容易营造狂热的民族主义氛围,造成社会的动荡;对外容易引起中国同其他国家之间的剧烈对抗,使自己陷入四面受敌的不利境地。这无疑对民族复兴是有害的。

    从字面上看,“中国梦”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是汉族或某个民族的复兴,这本身体现的就是一种兼容并蓄的民族态度。中华民族由56个不同民族组成,其间的民族融合从未中断。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囊括海内外的每个中国人,甚至也可以容纳每一个认同中华新文化的外国人。

    从历史经验看,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朝代的高峰,开放的气度和胸襟为唐朝的强盛注入了勃勃生机。以史为鉴,我们今天的“中国梦”同样需要基于开放的自强和基于包容的自信。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绚丽的“中国梦”,给这个“中国梦”插上人权、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很高、很远。

曾博伟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年02月25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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