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采购了上万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质检部门的意见是:这批大米不能食用,只能用于工业。但随着大米市场价格上扬,深粮集团又将这批大米向外销售,使之流入口粮市场。
市场抽检结果表明,镉超标大米已经流入口粮市场。它们是如何流出来的,目前是个谜。更可怕的是,如果不是两地国有粮企互掐,公众大概不会知道这一内幕。不管是粮库还是粮食销售企业,理当严把质量关,以确保大米的食用安全。可是,在这起大米镉超标的“罗生门”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推诿,丝毫不顾公众的健康。
广东方面说,湖南粮库明知大米镉超标现象普遍存在,只能用于工业而不能食用,它们对外出示的检验报告却都是合格的;而按湖南粮库的说法,深粮集团一方面拿着镉超标的检测报告,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迫使粮库压低进价,另一方面仍旧将镉超标的大米对外出售。在它们眼里,大米镉超标似乎无关紧要,只要不影响赚钱就好。大米镉超标检验报告本应起到阻止“毒大米”流向市场的作用,在这起事件中却成为要挟对手、谋取更多利益的筹码。
只要给钱,企业就能拿到合格的检验报告,完全无视大米普遍镉超标的事实;而质检部门只认有没有QS(食品市场准入)标识,如果包装有这个标识,就几乎不抽检,即便检测到大米重金属镉达到《食品污染物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2倍以上,也配合二者对外封锁消息至今。质监部门如此“质监”,如何取信于民?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