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1日电(记者周凯)近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六方面作出20条具体规定,提出要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
《规定》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的法定程序,完善民主协商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有效。
同时,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配置、大额财政性资金使用及制度性安排、社会分配调节等关系全局、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由上海市政府党组讨论后报上海市委决定。
要提高行政决策的社会参与度,加强对行政决策信息的收集反馈。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就决策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科学评估,降低决策风险。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后评估,确保决策内容切合实际、切实可行、落到实处。
《规定》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切实保障公共资金的透明运行、公共资源的透明配置、公共权力的透明行使、公共服务的透明供给,还要求减少文件简报,严格规范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