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2年4月25日,山西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一审宣判,5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赵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河北大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苏晓宇最近有些苦闷。抱着20多本从校级到国家级的证书,感觉自己综合素质还不错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精心准备的上百份简历,竟没得到几次回复。“我真这么差吗?”他多次反问自己。
仔细研究了招录单位后,苏晓宇突然发现,有的单位根本没有公布招录程序,更别谈信息透明、社会监督了。当不知道自己到底考了多少分、究竟是怎么“死”的时候,他却亲眼目睹了身边的一位同学是如何一步步托关系进了一家好单位的。
“要不是在陪早已内定的的人‘演练’,要不就是在有关系的人中间‘死去’。一次次希望,最后又一次次失望。”感慨之后,他依旧在为找工作奔波着。
苏晓宇从小在农村长大,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和背景。在他看来,找工作无论多苦、多累都没关系,但只要就业环境能够更加的公开、公平、公正,他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实现梦想的机会,“哪怕只有一次”。
笔者发现,不少受访的大学生都表达出对就业公平的期待。
事实上,就业公平并非“招录单位不违纪”那么简单。河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秦珠芳表示,一些单位甚至是政府、事业单位的招录也开始带头搞“就业歧视”,设置学历、毕业院校、身高、户籍等令人“诧异”的条件,性别歧视也比比皆是。“有的单位,甚至连一些极其普通职位的‘门槛’也能把不少学生‘踩死’在脚下,单位的门口你都进不去。”
如今,苏晓宇已经不敢再奢望绝对的就业公平了,但令他不服的是,他和身边的一些年轻人连一个最起码公平竞争的机会却也很难得到。
(实习生 张红光)
政协委员回应:
“我国正处于就业高峰期,需要职位与求职者的差额比较大,用人单位有很多挑选的余地。这是人口结构以前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表示,就业不公的问题离不开整个大背景。
侯欣一关注过不少就业歧视的案例,他发现,“就业歧视”正在从个案问题向制度性问题转变,有的用人单位甚至毫不掩饰地在招录公告中限制特定人群报考。“这是法制建设落后的表现。很少有国家已在宪法里讲明了公民的权利,但在就业录用方面却进行公开的歧视。”
更严重的是,由于公权力行使不规范,一些事业单位也开始针对某些人设计录用条件。这显然助长了就业公平问题的严重性。
“解决的方法首先还是制度设计。”侯欣一认为,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把报名者、录用过程、结果进行信息公开,可以减少一些“托关系”、“萝卜招聘”的现象。但目前,我国对该问题的惩罚力度太弱,造成违法成本太低,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侯欣一说,当求职者遭遇不公正待遇时也要大胆、公开地维权,这对“就业歧视”的单位其实是种震慑。近年来,就有乙肝患者告赢用人单位的诉讼案例。但令侯欣一担忧的是,我们现行制度所设计的维权成本、时间成本都较为昂贵,如果没有简洁、便捷的救济渠道,就业不公问题可能会愈演愈烈。
(实习生 卢义杰 张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