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有大学生村官任职的村,原则上要选举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可不占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数。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全省大学生村官委员数量力争达到800名。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继续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其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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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