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70多名渣土车驾驶员参加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的教育培训会,并签订了《昆明市渣土车驾驶员上岗承诺书》。
2月20日,本报报道《治理渣土车举措不力,“大黄疯”乱象不止》引起了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和市长李文荣的关注并作出批示。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随即采取相关行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集中开展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整治方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从2012年以来,昆明市政府和市城管局就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运输处置问题出台了18个通知,这些通知的出台对建筑垃圾运输的违章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2012年,昆明市共查处违章运输建筑垃圾案件5272件,查处泼洒污染8起,整治不达标工地及消纳场25起,罚款378万多元,督促运送建筑废弃物1.2万多车、约28万吨到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尽管城管部门对渣土车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工作困难重重”。
“执法不严是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不扣车、不按上限处罚、随意处罚、不文明执法等。”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位负责人说:“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也是造成目前执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人力有限,城管部门只能做到流动巡查,对违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人员一走,违章现象又出现。随着执法查处力度的加大,打乱了渣土企业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执法人员与被查处方的矛盾变得更加尖锐,频频出现不配合执法、冲卡、威胁执法人员的事件。
“不久前,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工地现场被黑土车老板殴打致重伤,摄像人员的摄像机被砸坏。”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工地的老板通过跟踪、尾随执法车辆,掌握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时间,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令城管部门感到困扰的是,在他们的执法阻力中,有一股力量来自于“省、市重点项目”。
“省、市重点项目违规运输处置渣土的现象突出,当被查处时,就有各种关系找来说情,使执法工作阻力重重。”城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
随着城中村的大量拆迁、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很多项目和重点工程都需要积极推进,“赶工期、赶时间”成为不少工地的家常便饭。
“去年一年,为迎接各种检查,大部分工地停工,全年只有1/3的时间开工,也就是说全年只有120天的工作时间。公司要运行,房地产要开发,渣土车驾驶员要吃饭,许多承运方的活都不满,就只有靠多拉快跑来弥补亏损,将驾驶员和速度捆绑在一起。”昆明市渣土车行业协会的一位业内人士说。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在建筑垃圾运输这条链上,渣土车驾驶员是最底层的人,由于受时间限制,渣土车每天晚上10点以后才能进城,早晨7点以前要出城。建筑工地普遍实行层层转包,承包到驾驶员这一层,利润微薄。
“除此之外,倾倒垃圾的渣土场也要收费,一车400元。大家都戏称‘垃圾场主比建筑商致富更快’。”这位业内人士说。
今年1月15日,两辆渣土车将渣土倾倒在昆明广福路一匝道口,使该匝道封闭了近3小时,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当地对“黑渣土场”进行整治,渣土车驾驶员有意而为之。
相比于收费较高的正规渣土场,许多渣土车司机更愿到“黑渣土场”倾倒渣土。
“这里收费是按照渣土车的大小和垃圾种类来区分,每车收费从几十元到一两百元不等,但到正规渣土场,每车的收费是300至400元。”一位驾驶员说,对建设商来说,渣土倒哪儿都是倒,按照每辆渣土车运行1公里,成本开支为20元来计算,如果必须到那两家正规渣土场,每车的运输成本在400元至600元之间,比随意倾倒的成本翻了一倍以上。如果一个渣土车公司一晚出动10辆车,每辆车跑4趟,随意倾倒,一晚省下倒渣土的钱就有2800元至3200元,即使偶尔被城管查处,罚款也能很快赚回来。
按《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处罚细化标准》规定:无证运输工程弃土倾倒“黑渣土场”,第一次罚款8000元,列入黑名单;第二次注销该运输车辆渣运资质。凡被注销渣运资质的车辆,一年内不得申请渣运资质。虽然这被称为“最严的渣土法规”,但依然刹不住渣土车的非法倾倒行为。2012年以来,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共接到市民对建筑垃圾泼洒污染路面的投诉案件1320件。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交通法规,也没有挡住渣土车的威风。业内人士透露,针对目前的监控设备,渣土车司机采取的办法有:一是将车辆后方号码牌移到尾灯后方,这样既不明显遮挡号牌,又能让摄像机拍不清楚;二是在车辆后方车牌位置加装彩灯,导致拍摄出来的号牌被光线遮挡;三是如果以上两种方法太明显,就将车牌旋转45度角,由于监控设备是通过光线反射拍照,改变角度使拍摄出的图像不明显。
昆明市城管局在给昆明市相关部门的一份答复中写到:“针对渣土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现象,城管部门联合交警开展了行业培训和联合执法,但因警力有限等原因,交警只能派驻一两名工作人员到城管局参与执法……城管局曾致函交管部门,将涉嫌交通违法的渣土车信息报送城管支队纳入扣分,但至今未收到此类信息。”
“显然,由城管综合执法的单一模式,也是造成治理渣土车举措不力、‘大黄疯’乱象不止的原因之一。” 昆明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说。
云南省政协委员王中认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保障渣土车驾驶员的利益,才能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变为“合法”行为,特别是在执法人力有限的情况下。
“比如,城管和物价部门可以对承运人的利益作测算,对成本、渣土场的收费等制定一个保护价,同时对层层转包制定措施,最多不能转包三次,每次转包的价格不得低于某个比例,让渣土车驾驶员劳有所得。驾驶员的利益得到保障,就降低了其违法的风险。”王中说。
目前,为迎接“南博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和亚洲艺术节在昆明召开,昆明市开始重拳整治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成立了以昆明市城管局局长为组长,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警支队、市治安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到6月30日止。
“但提高驾驶员素质、协调各方利益,并不是一次专项行动能解决的。希望此次专项行动能成为一个有益探索,找到一条真正解决‘大黄疯’乱象的路子。”王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