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3月19日电(记者刘冰)新疆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且无试用期。近日,新疆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村官保障的具体待遇。
在这个实施意见当中还规定,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鼓励各地实行大学生村官地方性津补贴待遇。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当地事业单位规定为大学生村官落实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新疆大学生村官工作从2008年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
按照中央计划,新疆五批选聘7663名大学生村官赴农村任职,目前继续在任的有5805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已有284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已有1419人考录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自治区农村党建处了解到,新疆将经过3至5年努力,让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的数量有新的提高,并进一步提高乡镇党政和县市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比例。
此外,还将在大学生村官中重点培养一批在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教育、医疗、农业、社会管理、规划建设等紧缺人才。
今后,新疆各县市将把优秀大学生村官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部门领导班子。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从大学生村官或有两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人中选配。县市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要有一定职位面向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