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报告指出,2012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明显下滑,致使全年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整体下降;另一方面2013年地方债务集中到期,如果土地收入继续缩水,地方财政将面临空前风险。(《经济参考报》4月2日)
最近,各地针对新版“国五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密集出台,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对“国五条”中出售住房所得按照20%征收个税的政策,没有更加细化的操作措施,有的甚至避而不谈,使得调控力度大打折扣。地方政府之所以对此态度暧昧,不愿落实,是因为房地产正是地方政府名副其实的财政收入支柱产业。数据显示,2012年地方房地产税收总收入为10128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6.6%;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69万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
房地产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产业,加上地方政府负债非常大,而且集中到期,这些因素会不会影响到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呢?
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报告,近十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其增速远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因此收支差额也在不断扩大。2012年,地方本级收入61077亿元,地方本级财政支出106947亿元,收支差额为45870亿元,即便加上中央对地方转移和税收返还收入,据此估计,2012年地方赤字也不是小数目。这还只是明明白白的账务,实际上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也非常大,因而有报道称地方债务总数有数万亿。如此大的债务规模会不会威胁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警觉?笔者认为中央对此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任命楼继伟为财政部长就能够说明这一点。楼继伟任财政部副部长时,就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保持高度警觉的官员之一。
因此,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必须从两个环节入手,一是改革财税体制,建立与中央和地方相匹配的财税制度;二是转变经济结构,不能再让政府主导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但是这两项改革需要持续渐进,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而目前已经形成的地方政府巨额债务已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可以说,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已经影响到房地产调控政策。
但是,由于高房价等已给城镇化和居民消费造成严重影响,消费者难以承受目前的房价,也势必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一更大的内需。如果内需无法被有效地激发,结构转型和产业调整就难以实现。因此无论如何,房地产调控必须坚持,决不能因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而危害这一影响深远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