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欢 记者李润文)江苏镇江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建设镇江“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企业提供20项优惠扶持政策,涵盖人才项目资助、人才安居落户、财政奖励补助等方面,企业最高可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个人最高可获150万元购房补贴。
在领军人才项目资助上,市、区财政将给予每个引进人才(团队)项目60万元至300万元资助资金。对引进人才入选省“双创计划”的人才中介机构,由人才所在地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
引进人才购置自住房可享受2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引进人才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对等协调安置;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国际学校的,可获50%~100%的学费补贴等。
对引进人才(团队)新创办的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企业,由纳税所在地财政从其注册下一年度起,第1至3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新办企业,第4至5年奖励地方留成部分的50%;对引进人才(团队)中的核心成员、紧缺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同样奖励。
政策鼓励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在各部门专项资金中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获得省杰出专利发明人、优秀专利发明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