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4月17日电(通讯员赵正荣 记者田文生)在重庆市巴南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者,会受到劝其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等处置。
据中共巴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杨钟馗介绍,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求,该区从去年起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迄今已处置15名不合格党员,其中处级干部7人。
该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明确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三七”标准。“三”即对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党支部教育仍无改变者,劝其退党;“七”即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留在党内等5种情形,予以除名处置;对严重触犯刑律或留党察看期满错误不改两种情形,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具体操作中,巴南区制定了“四必程序”:必须经过调查核实、必须进行组织谈话、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必须报上级审批。同时规范了党员申诉制度、处置情况群众评议制度,目前已有129名群众参与评议了不合格党员处置。
花溪街道群乐村原党委副书记郑逢亢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被举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进行了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区城乡建委发展计划科原科长赵南山先后虚构会务、资料印刷、酒水等费用开支骗取单位公款127万余元,犯贪污罪被开除党籍。
据中共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介绍,巴南区将党员划分为领导干部党员、机关党员、企事业党员、村(社区)干部党员、村(社区)普通党员、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7类,采取月评、季评、半年评、年终评进行积分管理。对全年积分达不到总分30%的党员进行组织谈话,限期整改;对全年积分达不到总分50%的党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进行组织处理。通过不合格党员常态分析机制,及时找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和主要群体,有针对性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