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图片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欢迎关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官方微信平台

二维码

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民政部:不再限定接收捐款单位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4月23日   06 版)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凌晨,民政部在网上发布了两份有关芦山赈灾的文件:《民政部关于高效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两份文件)。与此前历次大型赈灾不同,此次并未限定接收捐款的单位,也没有要求公益慈善组织将接受的捐赠汇缴给政府部门。

    此前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后,民政部都就善款善物的接收、管理下发过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重要内容,就是指定接收善款的单位。

    此次两份文件并未限制各家公益组织接收或募集善款的权利。其中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救灾捐赠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对已开展募捐活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接收捐赠的单位,指导其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民政部关于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反馈和汇总统计工作。    

    目前两份文件仅对政府部门接收的捐款作出安排,对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捐款,同级民政部门可逐级汇缴至省级民政部门,由省级民政部门转交四川省民政厅,及时用于抗震救灾工作。对于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两份文件提倡以资金为主,适应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物资和装备的,建议提前做好与灾区民政部门的协调工作,有组织地运往灾区。

分享到:
爱心涌向四川雅安
汗水,让废墟也有温度
完美(中国)公司捐款1000万救灾
中国记协启动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
民政部:不再限定接收捐款单位
八部门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山东发现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
世卫专家:目前无证据表明H7N9可人传人
图片新闻
全国少工委部署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