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弘扬网上主旋律,进一步推动我国微电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作为指导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美丽中国梦’——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一、参赛资格
各大专院校师生、视频爱好者、专业视频创作者及机构均可参加。参赛者既可通过活动支持网站申报,也可直接参赛。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二、作品要求
1.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推出的表现“美丽中国梦”主题的微电影故事片和剧本。
2.要求主题明确,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思想内容健康,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思路清晰,情节新颖,内容完整,可自由发挥创意。
3.微电影作品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30分钟。
4.微电影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也可以全部提供。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参赛者姓名。
5.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为 MPEG-2,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为1280×720)及影院版(分辨率2048×1080,供影院放映)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
6.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三、奖项设置
1.微电影成品角逐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金鹤奖”,该奖共设置10个奖项:最佳故事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特效、最佳动画、最具人气奖,每个奖项各1名,各提名4件作品。
2.微电影剧本奖项设置:优秀剧本提名奖15名。
3.北京电影学院学院奖一项。
4.大赛“串串烧”活动奖项:主办方对15件获优秀剧本提名奖的剧本进行投拍,在此15部微电影作品中评选出5个优秀奖,获优秀奖的作品导演将分别授予优秀导演奖。
5.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参赛办法
参赛者根据作品要求将“‘美丽中国梦’——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报名表、“‘美丽中国梦’——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参赛者授权及承诺书、参赛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677号武汉广电大楼6楼“微电影大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5562082
传真:027-85562091
电子邮箱:whtvdmt@126.com
(请注明“微电影大赛”)
五、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
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6月30日
面向全国征集符合大赛主题要求的微电影作品和剧本。
2.网民投票
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8月31日
大赛官方网站黄鹤TV(wdy.whtv.com.cn)将展映经审查的参赛微电影作品,供网民投票。
3.剧本投拍
时间:2013年7月1日至9月8日
开展“‘美丽中国梦’——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串串烧活动,完成对15个获优秀剧本提名奖作品的拍摄制作。
4.奖项评选
初评:2013年9月1日至9月8日,评审专家组参考网民投票情况,在微电影成品中评选出40部提名作品。
终评:2013年9月9日至9月12日,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按照1∶4的比例从40部提名作品中,评选出10个奖项,并从“串串烧”专项活动创作的15部微电影作品中评选出5名优秀奖,同时确定5名获奖导演。
为使评审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委会将邀请武汉市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
5.公布结果
时间:2013年9月中下旬
公布由评审专家组确定的各个奖项。
六、作品处置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七、其他说明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2.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3.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4.可登录大赛官网黄鹤TV(wdy.whtv.com.cn)或指定合作网站,查看大赛详细安排和下载相关报名文件。活动进展请随时关注大赛官方微博:@“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美丽中国梦”——首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