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甘丽华 通讯员李国芳)近日,武昌工学院针对毕业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现象出台严厉处理措施,同时对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在读学生和教职工也作出了惩处规定。
该校对抄袭和剽窃作了明确界定。将下列六种行为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抄袭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有伪造数据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一经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该校学位评定委员将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撤销已授予的学位的处理。其中对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在读学生和教职工,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或开除学籍、开除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等处分。
据该校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个办法,不是权宜之计,旨在规范该校学位论文管理,强化严谨求实学风,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法律依据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