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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荣事达”品牌使用权变更 售后服务究竟谁承担

本报记者 王磊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5月25日   03 版)

    安徽省凤阳县的消费者王传立怎么也没有想到,2012年春节前购买的“荣事达”牌洗衣机,如今出现了故障,却无法找到售后部门进行维修。

    5月20日,他拨打说明书上的售后电话“400-8899111”,结果语音提示说,荣事达洗衣机的售后维修电话已经改为“400-8899360”。他随后拨打了“400-8899360”,不过接线员告诉他,这个号码是合肥荣事达三洋股份公司的售后电话,虽然今年4月1日之后,合肥三洋租用了“荣事达”的品牌,但是该公司自从今年4月1日才开始销售“荣事达”品牌洗衣机,今年4月1日之前购买的洗衣机维修归“美的集团”。

    “美的荣事达也不给我修,合肥三洋也不给我修,我家的洗衣机究竟该找谁来修?”王传立有些纳闷。

    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和消协部门获悉,近日,反映“荣事达”洗衣机无处维修的消费者投诉明显增多,消费者来自江西、河南、天津等地。据了解,消费者所反映的“荣事达”洗衣机售后服务出了问题,与该品牌使用权的变更有着直接关系。

    “荣事达”原来是安徽本土品牌,其商标目前仍由合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持有。后来,美的集团与合肥市国资控股公司签订了“荣事达”品牌租赁协议,获得授权在冰箱和洗衣机产品上使用“荣事达”商标,许可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后来,美的集团提出续租“荣事达”品牌,未获批准。合肥市国资控股公司决定将“荣事达”品牌管理权授权给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由原荣事达集团公司和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等共同投资成立的中日合资公司。2013年4月1日,与合肥三洋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许可其经营“荣事达”品牌洗衣机、冰箱和微波炉产品。

    但产品售后服务成了美的和合肥三洋公司对接中遭遇的最大难题,自2012年下半年起,两家公司就进行谈判,合肥市政府也进行了协调,但是仍未就美的经营期间“荣事达”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达成一致。

    美的集团认为,2005年,美的在完成对原荣事达合资公司的收购时,将原属于荣事达集团应承担的市场保有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全部无偿承接……根据对等原则,现在合肥三洋对荣事达商标的使用权几近无偿获得,因此,在将荣事达市场保有产品的售后服务转移至合肥三洋时,美的理应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据此,自2013年5月20日零时起,美的切断400呼叫中心荣事达品牌的服务功能,不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对此,合肥三洋表示,“美的单方面转移服务电话,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我公司已经承接了美的生产的荣事达产品的售后服务”,由此对其声誉产生了负面的影响。5月23日,合肥三洋公司董事会秘书方斌表示不认可“对等原则”。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负责,美的方面理应依法对其生产的“荣事达”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5月24日,合肥市国资委对媒体的书面回复称: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商标许可使用与产品责任是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负责,属于法律规定的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能免除。合肥市国资委表示,2013年4月1日前荣事达品牌冰箱、洗衣机产品售后服务应由美的集团负责,属于法律规定之应尽责任,不能免除。若美的集团提出2013年4月1日前生产的荣事达冰箱、洗衣机产品售后服务由合肥三洋代为提供,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谁生产谁销售,谁负责售后维修。”5月23日,安徽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方爱国认为,今年4月1日之前“荣事达”使用权归美的集团,所以在美的集团租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应该由美的集团负责维修,而4月1日后合肥三洋生产销售的家电应该由合肥三洋负责维修。“如果两个企业之间达成了维修方面的合作意见,也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进行维修,但是在合肥三洋与美的集团之间未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前,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购买的电器的实际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维修义务。”

    安徽财经大学消费行为研究中心主任宋思根博士认为,针对此类事件,消费者可以和经销商交涉,也可以直接和品牌最终所有人交涉。“如交涉未果,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直至向法院起诉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合肥市国资委正在协调两家企业,合肥市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也已介入调查,并约谈了双方企业。对于事情的进展,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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