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5月26日电(记者马富春)记者日前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将首次以网络和电话测评的方式,对区直部门及处以上干部,市、县(区)直部门及科以上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此次民主评议结果将列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据了解,为确保评议客观公正,此次评议委托宁夏新闻网、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网络调查和电话调查,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民主评议。为防止网络刷票等违规行为的出现,评议按照社会各界群众、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比例,随机抽取7.5万人并发放密码,有效期为2013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其间,持密码方可上网评议,且每人对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只能评议一次。
此次民主评议自治区级参评部门有143个,评议得分构成中,网络调查占70%,电话调查占20%,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情况占3%,单位自评占2%;各市、县(区)参评部门(单位)网络调查占90%,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占5%,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情况占3%,单位自评占2%。评议分值中,网络测评分值占绝大多数比例。
今年宁夏民主评议对象有各级政府、各级管理类部门(单位)、各级服务类单位和干部4类,重点突出作风建设。其中,对干部的测评涵盖创新意识、政治立场、政绩观、对待群众态度等12项内容。
据介绍,评议结果会应用到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机关效能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单位验收中,对各级干部作风的评议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宁夏自治区纠风办要求各参评部门、工作人员、政风行风监督员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对参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监督员要给予解聘,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民主评议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