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4日电(记者林洁 武欣中)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分值不超过80%,社会评议分值不低于20%——根据6月1日起试行的《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社会评议占较大比重,显示出广东构建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构建阳光政府的决心。
行政监督是《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总分值的15%。其考核指标量化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评价为基本满意以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满意度(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
中山大学政务院教授蔡立辉表示,加入社会力量“打分”,其一强调了社会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其二,从评估的角度看,不止满足于内部评估,开始注重外部评估。
《考评办法》明确规定,考评工作应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记者了解到,社会评议将通过网上测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原则上由考评主体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必要时,亦可由考评主体自行组织实施。
打分结束后,考评结果将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评对象予以表彰,对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者予以批评,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
更为严厉的规定是,《考评方法》要求考评结果应当作为被考评对象的负责人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由考评主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落实整改,或者连续两年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依法追究被考评对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政府依法行政不过关,不仅要面临公示“丢面子”,更实际影响负责人“官帽子”。
值得一提的是,《考评方法》还设置了加分、扣分机制。如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的,可增加两分;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或者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在总得分中扣除两分。
曾多次主动参加政府听证会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最基本的动作,这项加分值得商榷;考评结果同官员的仕途挂钩,才是考核到“要害处”;到时考评工作邀请社会代表参加,他将第一个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