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刘世昕)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风险凸显,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达189%;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规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一系列警示性的评价出现在审计署今天发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中。
2012年6月,审计署首次给出了我国地方债总额为10.7万亿元的审计评价,而今天审计署发布的第二份地方债报告加大了对地方债风险和隐患的评价。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的地方债审计是基于2010年的统计数据,两年过去,为了解地方债的规模、结构、风险和隐患有了怎样的变化,审计署决定对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跟踪审计。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云南等15个省、天津等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署认为,客观来看,最近一两年地方政府加强了对债务的管理,但问题与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债务规模增长较快,36个地区2012年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增长率超过20%。
此外,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规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借新还旧率高。
2012年年底,4个省本级、17个省会城市本级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7746.97亿元,占这些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54.64%,这些地区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需偿还本息2315.73亿元,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
在各类地方债务中,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债压力较大。有10个省本级2012年年底高速公路债务余额比2010年有所增长,增长额2156.59亿元,增长率为36.88%。
但在债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货车流量下降、重大节日免收小型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因素的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出现减收,一些地区高速公路债务偿还压力较大。2012年,有8个省本级通过举借新债偿还高速公路债务453.85亿元,其中4个省本级高速公路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3个省本级已出现逾期债务17.15亿元。此外,部分取消收费地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面临较大压力。
地方融资平台的问题近年来也备受关注,审计署此次给出的评价是,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
审计发现的地方债风险还包括,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突出,隐蔽性强、筹资成本高,蕴含新的风险隐患;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