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继续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并会在今年内有具体动作。由此,已先行一步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与重庆两地的试点效果格外引人关注。
上海公布的年度预算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各类房产税收入总计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2012年的数据则是2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其中超过预算的主要来自部分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生产经营性用房增加等方面。而据记者了解,两地的房产税征收都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征税效果遭到各方质疑。
世联地产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商品房成交均价微增1.5%,相比之下,重庆的商品房总体成交价格则上涨了12.4%,涨幅较大。
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条件下,为什么两个试点城市的效果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只是影响房价的众多因素之一,税收最基本的功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至于房产价格,主要还应该依靠市场机制,政府只能调节不能控制,所以也不应该对房产税寄予太多税收基本功能以外的希望。
近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2013年5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显示,上海市5月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5.98%,重庆主城区则是同比上涨7.88%。单从5月份的情况来看,两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的涨幅差距有所缩小。总体来说,无论是2012年整年的情况,还是单看刚刚过去的这一个月的情况,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价都依然是在上涨的。正如朱为群所言,从这两组数据来看,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两个试点城市房价的影响并不显著。
在近日举办的上海论坛分论坛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欧阳敏分析了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政策的细则区别以及影响房价的不同因素。在她看来,两地征税的主要区别在于,上海的房产税征收主要针对增量房,而重庆则是部分旧房也要征税。此外,比较两地居民不同的消费情况,欧阳敏发现,与上海不同的是,重庆相对低端房屋的交易量更高,而这一部分税收收入金额是比较低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情况并不理想。
“我们的房价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教育、环境,还有投机的因素都会引起房价上涨”。欧阳敏表示,因投机因素导致的房屋空置率,对于没有住房的人来说是资源的浪费;而从反向来看,政府征收房产税,再回过头来利用这些税收去改善当地的教育环境,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价。
“我们要考虑到各个不同地域的差异性”。欧阳敏认为,从长期来看,房价肯定会出现波动,在推进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仅要对新房征税,也要考虑到对旧房房产税的征收问题,要从宏观上进行金融监管。一旦政策不能好好实行,“就会导致穷人更穷”。
而要想避免房产税对中低收入家庭造成不良影响,就要考虑到税收征免范围的划分问题。朱为群认为,以套数和面积作为征税标准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房屋的“套”并不是一个精确的概念,而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同面积房产价值也是有差别的,“所以比较科学的方法应该是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征收。”
对于房产税政策制定问题,朱为群认为,“目前情况下,比细节更重要的是怎么做决策。”在他看来,制定房产税政策时应该建立四种机制,即中央指导下的地方自主决策机制、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以支定收的规模控制机制和税负的公平保障机制。
作为一种地方性特征突出的税种,朱为群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应该以地方自主决策为主,但中央不能放弃指导。而让决策信息公开、让各种建议能进入决策平台,并且与公众分享决策权,则是让公众了解房产税、自觉缴纳房产税的前提。另外,房产税的征收应该适度,不能成为政府的“印钞机”,“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是按照交易价格来进行征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房产税”,真正的房产税应该是根据评估价进行征收。试点扩容之后,如果要按照评估价征收房产税,难免会遇到一些评估标准上的难题,“一旦没有机制的保障,房产税就会出问题,出了问题政府就会进退两难。”
房产税试点扩容,从长远来看势在必行,但是总结上海与重庆试点两年来的经验,在进一步落实政策、增加试点的同时,政府应该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根据不同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政策,提高灵活性,增强征税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