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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6日 星期日
中青在线

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部事件受关注

“道歉信”是否反映受害人真实意愿

本报记者 桂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6月16日   03 版)

    最近,陕西省延安市城管跳踩商户头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城管声称肇事者为“临时工”后,6月7日23时10分,百度贴吧“延安”吧出现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发帖者“美利达店员01”称,“受当事人刘国峰本人委托,美利达现将他致各网友的一封信发布于此”。信中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

    作为此次事件中的受害人,美利达自行车店店主刘国峰倒地后,被一男城管双脚起跳踩头部,导致其受伤住院。相关视频传到网上后,无数网友对受害者刘国峰表示同情,对暴力执法非常不满。

    该公开信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甚至被指“官腔”。其中不少网友怀疑,这封公开信并非出于刘国峰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而是当地政府事后危机公关的举措之一。

    主持人孟非就在其认证微博上点评道,“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并发问“信是谁帮你写的?”

    6月13日,针对这封道歉信,光明网评论员指出,这封以受害人身份发表的道歉信,从行文风格到措辞习惯,无一不令人立刻联想起政府机构公文。“引发广泛关注”、“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局长、书记多次慰问”、“得到公正处理”……怎么看都像是流传甚广的“事故发生后新闻报道通稿体”的又一次熟练的开篇套用。这种“官腔”如何能逃出公众的眼睛?

    6月1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延安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道歉信”一事不知情,并拒绝回答记者的相关问题。

    针对此次事件,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可以进行必要的危机公关,以修复形象。但必须明确,实施任何危机公关手段的前提是真诚善良,是态度诚恳,没有了这个前提,任何危机公关手段不仅很难奏效,还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舆论危机,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要让公关之意超过诚恳认错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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