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今年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各高校在6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求职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籍地在新疆的高校毕业生,但升学、出国、参军的除外。
今后,凡在每年毕业年度12月3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生源户籍地民政部门核发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