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7月5日电(记者田文生)共青团重庆市委与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昨天签订备忘录,在渝中区共同建设党建带团建创新试验区,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团建措施。
备忘录明确,团区委书记固定列席区委常委会,街道团工委书记、直属青工系统团委书记固定列席同级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区委组织部把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作为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团的工作不先进、党的工作不评优。
此外,政府编制的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把青少年发展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统计序列,把青少年事业发展项目列入民心工程。
区财政按照所辖地区青年人口总数,以每年每人不少于两元标准安排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投入;各级党组织将留存党费的5%用于基层团建工作;坚持每年彩票公益金区级统筹部分的1.5%用于共青团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及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备忘录明确,以“三大阵地”服务青年发展需求。建设渝中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园),建立“天使服务站”,落实天使服务政策,建立渝中青年创新创业专项贷款项目,成立YBC渝中区服务站,每年新建见习基地和创业基地不少于两家,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500个,推荐青年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组织各类青年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发放小额贷款不低于2000万元。
在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备忘录更是推出了一批操作性很强的举措:
优化基层团干部选拔配备路径。团区委机关及区级部委办局、街道团委(团工委)专职或兼职团干部,在团的岗位工作达到1年及以上,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及以上优秀,可竞聘上一级科级领导职位:科员满1年,可竞聘副科级领导职位;副科级满1年,可竞聘正科级领导职位。
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科级以下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处级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团的领导班子成员任期一般为一届,同一职位最长不超过两届。
保证基层团组织必要的工作力量。团区委机关人员编制不少于7名。国有(控股)企业青年职工在500人以下的,配备一至两名专职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500~1000人的,配备两至三名专职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并按比例适当增加团干部职数。中职及中等学校专职团干部的配备,在校学生2000人以下的,不少于两人;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的,不少于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