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媒体报道,溆浦县温水乡党委对“不孝无德”的党员韩某作出党内除名的决定。报道称,今年45岁的韩某常年在外游手好闲。2011年以来,其父亲病故,他未回家送葬,妻子患重病他也未予照料,在当地影响很坏。
据报道,今年,溆浦县被省里设为不合格党员处置试点县,县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三提议一评议”处置办法。对有“不养老抚幼或虐待家庭成员”、“欺行霸市或侵占群众利益”、“不守诚信或拒不偿还借贷资金”等10种情形之一的党员,采取由10名以上党员、群众联名提议,支部集体研究提议,上级党委交办提议3种方式,启动支部党员大会,对其实施不合格党员评议。凡党员大会不合格票数过半,即可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整改、劝退和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报上级党委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处置。
7月16日,记者致电温水乡政府,一位副乡长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是湖南省委组织部在溆浦搞的一个试点,而温水乡又是溆浦县里的一个试点,5月乡里收到溆浦县组织部下发的《溆浦县关于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办法(暂行)》,温水乡据此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6月开始正式施行。
“像韩某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目前为止只有这一例,在温水乡的辖区范围只处理了韩某这一个例子。”该副乡长说。
记者致电韩某所在的景山村党支部,村书记李松林介绍说:“去年韩某的父亲和妻子相继去世,他也不管,在当地影响比较坏。提议的主要发起人是上一届的村党支部书记,韩某的堂兄韩顺生。韩某已经跟支部失去联系大半年了,到现在为止都联系不上,6个月不参加组织活动也可以对他进行评议。”
李松林说,最后是10人联名提议,其中6名党员,4人是群众,40个党员参加评议。7月1日,景山村党员大会上对韩某的不合格进行评议,最后举手表决的形式全票通过。上报后,乡镇府于7月12日批复。
李松林说,“在农村大部分党员都是好的,思想觉悟比较高,这次是极个别的例子。必须把他清除出党员队伍,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模范性。评议以后,通知过韩某的哥哥,他没有表示出异议,韩某的嫂子也说‘这样的党员应该开除’。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以来,溆浦县各级党组织共受理和下达评议提议24件,评议出不合格党员22人,其中11人接受限期整改,4人主动退党,7人予以除名,无一人申诉。
溆浦县委组织部一位副部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提议一评议”的政策还处于试行阶段,他希望“不要把个例炒得太热,更多地把实际的事情做好”。
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认为,“溆浦县‘三提议一评议’的政策,结合当地的特点,把党章对党员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是一种比原则性、抽象化的规定更硬的约束。”
“按照党章的要求,党员各方面都应该比普通老百姓表现得更好,应该是精英,是优秀的人。党员应该有高尚的人格,并体现在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如果连基本的人格高尚都做不到,党员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用这种方式把对党员的要求具体化,算是一种硬约束。党员的标准除了政治标准以外,更多的要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
杨小军认为这或许是一条好途径,“现在我们全党正在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的要求除了大的政治方向以外,更是一些具体的表现,在工作当中、生活当中的具体表现。通过组织评议,支部讨论,上级党委批准,走了组织程序,同时解决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共同参与。将群众参与和领导决策相结合,是比较可行的做法。过去在处理党员干部的时候多数是组织行为,这次就是把群众参与加入进来,这是它的特点。”
杨小军认为,这个政策的推广要有限制,这些规定可能会超过党规、党章对党员的限制,如果是这样就需要引起注意。在细化的时候,特别要注意细化的这些行为方式、种种表现内容和党章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必须吻合。因为党员的行为标准最高的规定就是党章,所以要在党章的规定范围内细化。
实习生 罗媛元 本报记者 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