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实行一年多的营养改善计划,开始收获意外的成效:此前是打工子弟外流读书,现在,他们则回流至家乡的学校。
2012年春季开始,贵州省在65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始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惠及1.3万多所学校、380万农村学生。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贵州省探索出自己的模式——“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即所有试点学校自办自管食堂,向学生供应午餐。用于整个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均超过20亿元。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贵州省典型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校中的留守儿童比例近一半。在黔东南州麻江县,宣威小学的校长韦仁全告诉记者,学校的301名住宿生里,有四五十名学生都是近两年来回归的。而在隆昌小学,校长王家优说,现在的773名学生中,有40%都是从外地转学回来的。
宣威小学四年级2班的王小佳就是在两年前回到家乡的。两岁时,她随打工的父母去福建莆田,在当地上小学。去年,父母送她回来,原因很简单:“学校的饭菜好,好过家里天天煮酸汤!”
“酸汤”是一种贵州本地的菜肴,即不放油、用白水煮出来的蔬菜汤。在王小佳的家里,酸汤几乎是每天唯一的菜。而在学校,王小佳每天中午可以吃到一顿实实在在价值3元钱的饭菜——“两菜一汤、1两肉、半斤菜、白米饭管饱”——这是典型的“贵州模式”营养午餐。
和很多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一样,麻江县教育局副局长杨兵掰着指头算出这3元钱是如何分配的:1两肉大约1~1.3元,3~4两米大约0.6~0.8元,蔬菜和调味品约1元,菜油每100人8~10斤,人均0.1元。为了使国家补助的3元钱全部用于学生供餐,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办公室严格监督3元钱的使用。对粮油等大宗食材,都由县资助办统一采购和配送。用学生资助办公室主任周忆江的话说,这是“避免让校长见到钱”,因为“如果让校长管采购,早晚要出事”。家长也有对学校的监督权,宣威小学的家长就成立了一个营养膳食委员会,专门监督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和流程管理。
也是为了让这3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用在孩子身上”,食堂加工所需的燃料、水电费全部由生均公用经费解决,按照1∶100比例配备的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则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作为配套设施,从2011年起,贵州省投入了近8亿元,建成13365个学校食堂,并于2012年年底回收了所有对外承包的食堂,实现了所有食堂自办自管。
在3元钱之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致力于让留守儿童的家长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因此,麻江县最先将国家的3元标准发展成“3+x”:3元钱由国家承担,x则是家长的任务。最普遍的做法是,向家长收取1元钱,把每顿饭的标准提高至4元,并由学生家里按每餐3~4两的标准上交大米。这样,孩子能吃上更多的肉,中餐还能吃上水果。“家里交米、学校做菜”的做法,由于收效良好,已经扩展到全省。
周忆江说,在学生身上看到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脸上的“菜色变成了血色”,特别是今年冬天,感冒发烧、生病的学生少多了。另一个有意思的变化是,刚开始实行营养餐时,孩子们由于此前都“吃不饱”,往往每顿都能吃一大盆饭,现在,孩子总体的饭量明显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