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王梦婕)7月28日,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希望公开审理其子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今天,海淀法院通过其官方网站回应称,已当场驳回该申请。
自今年2月起,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持续占据舆论焦点。2月17日晚,李某某被曝与另外4个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内,将一名醉酒女孩带到房间,并实施轮奸。随后,李某某被检方批捕,并于6月底被起诉,因李某某是未成年人,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28日,梦鸽向法院提出《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理由是“让案件所有的证据、事实和办案过程都得以透明公开”,“使得案件能够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给社会一个全面真实的交代”。而今天海淀区人民法院回应称,由于申请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第274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第1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
此前有人解读,李家此举是在“打悲情牌”,并质疑梦鸽系艺名、不符合提出法律申请的要求。
对此,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应称:“‘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提出申请是梦鸽的合法权利。申请也是为了表明立场,即希望本案不要被情绪、舆论所绑架。”此外,梦鸽并非艺名,其与李某某母亲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今天稍晚,针对法院驳回一事,李家还委托兰和表态:如果最终查明李某某真的有罪,犯到哪,办到哪,绝对不希望法院姑息袒护;如果另有隐情,存在“案中案”,也希望法院能排除一切外在干扰,依法查明,严格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