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8月8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有关撤职、免职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指出,常委会对违法违纪的任命人员行使撤职权和免职权,是依法履职,也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法制权威。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崔亚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撤销陈雪明等职务的议案报告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金康所作的上述撤职事项的审查意见报告,并对撤职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经无记名投标表决,决定撤销陈雪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赵明华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撤销倪政文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王国军职务的议案,决定免去王国军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