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9日电(记者刘世昕)2012年,全国共有4100多亿元财政资金和4600多亿元银行贷款等社会资金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建成或开工1340万套保障房,但审计署今天发布的保障房审计公告指出,保障房建设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家庭享受保障房、保障房被违规出售、保障房建设资金被挪用、保障房用地违规等4大类问题,具体问题多达146个。
去年底到今年初,审计署调集两万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审计调查发现,有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审计发现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还有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近年来各级财政支出规模较大的资金,但2012年的保障房专项建设资金中,有57.99亿元被挪用,被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比如,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重庆市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93亿元偿还借款。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介绍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缘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特别是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此外,具体到保障房建设与分配的相关部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对此,审计署也建议,应尽快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管理机制,包括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等。
截至今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