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8月13日电(记者谢洋)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干部在当地豪华酒店公款吃喝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违纪干部作出处理通报:龙胜县委书记唐天生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经查,2013年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县在家的县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华美国际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除相关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职处理外,自治区纪委还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 ,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绝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搞公款吃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吃大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